连云港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十三、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 城乡建设力度持续加大。全年完成建设项目512项,完成投资65.23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83.5%和51.9%。其中市区完成投资34.2亿元,实施278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分别增长39.4%和72.7%;四县共完成投资31.03亿元,建设项目234项,均呈现强力推进、跨越发展的良好态势。 新区建设全面启动,旧城改造不断加快。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是我市近年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全年新区完成投资8.96亿元,施工面积达114.91万平方米,新建、续建海宁东路、建设东路等6条道路,联通综合楼已竣工,行政中心主楼等主体封顶。市区旧城改造完成投资13.53亿元,施工面积188.15万平方米,集中拆迁整治各类房屋80.32万平方米,全部超过计划进度。4县县城也进一步加大建设和改造力度,城镇面貌显著改观。 市政建设全面加速,城市功能日益增强。市区新建和改建新港城大道、盐河南路等30多条城市主次干道,修建了龙河南路等7条便民道路,新增道路48.5公里。赣榆县城建设了开发区道路、镇海西路等16条道路,东海县城修建了花园路、利民东路等15条道路,灌云县城建设了新建路、中大街等8项市政工程,灌南县城完成了绕城路、迎宾大道等17条道路桥梁,进一步改善了城市整体面貌。2003年,市区投资2.33亿元,完成了17个公共设施项目,其中新海污水处理工程二期、管道燃气工程等进展顺利;四个县管道燃气、污水处理等工程也陆续启动,供水、供电、电信等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县城公共事业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园林绿化成效明显,城市管理切实加强。2003年,全市城市绿化投资规模大,绿化档次高,精品工程多,市区共实施51项城市绿化项目,新增绿化面积190万平方米,其中新增城市绿地162.5万平方米,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29.9%。苍梧绿园改建工程的完成,以及赣榆5个绿化广场和环城路绿化、灌南悦来河和盐河河滨绿化等,显著提升了我市的城市绿化水平。城市亮化和城市环卫工作也得到进一步强化,出台了《连云港市夜景亮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等,城市主干道和窗口地段推行环卫保洁定人、定点、定时、定责、定考核奖惩的“五定”规范,提高了我市城市环卫保洁水平。 小城镇建设质量提高,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全年完成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6.15亿元,新建道路245万平方米,铺设排水管道129公里,新建改建小水厂18个。到年末,全市已创建“省级示范小城镇”4个,“市级新型小城镇”40个,有效推动了小城镇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城市为载体,以“一控双达标”成果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环保工作开展,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年地表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市区及四县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100%;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7天,全市空气质量整体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建成噪声达标区60.55平方公里,覆盖率达99%;市区及四县建成烟控区覆盖率保持100%;全市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均控制在省下达的计划内。 十四、人口及人民生活 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2003年末,全市总人口达到467.83万人,较上年末净增3.80万人,增长0.82%;其中市区人口65.63万人,较上年末净增0.89万人,增长1.37%。全年人口出生率10.41‰,较上年提高0.96个千分点;全市人口计划生育率90.3%,较上年略有提高;独生子女率43.9%,较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提高。2003年,我市城镇在岗职工人均工资达到11262元,较上年增长11.8%;国有经济单位人均工资为11719元,增长9.9%;集体经济单位人均工资7005元,增长9.6%;其他所有制单位人均工资12257元,增长16.1%。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782元,增长11.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139元,增长5.0%。 城乡居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全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768元,较上年增长14.0%;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6.0%,较上年降低近1.0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78元,增长3.2%,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7.7%。城市居民家庭人均住房总使用面积22.9平方米,较上年增加9.6%;农村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平均为22.51平方米,较上年增加2.8%。 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也达到100%;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4万人,实际缴费人数20.29万人,较上年净增2.8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8.02万人,全年失业保险金支出增长27.1%;全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2774家,涉及职工27.03万人,覆盖面达72%,较上年净增3.7万人。2003年,我市城乡救灾救济工作成绩斐然,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救灾建房任务;城乡社会福利机构及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继续得到加强,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有所提高,并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 说明:1、本公报除个别统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外,其余全部为年报定案数据; 2、公报中所有价值量指标均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公报统计数据除来源于本局各专业处、队外,主要来源于全市近50个业务主管部门,在此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