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1-06 南京市统计局

年末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1769个(注1)。其中,医院、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1个,卫生防疫和防治机构27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4个。各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2.82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拥有病床2.75万张。现有卫生技术人员4.23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1.61万人,注册护士1.63万人,卫生防疫和防治人员0.18万人。按户籍人口计算,全市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6.78人,每千人拥有床位4.52张。

全市现有13所惠民医院,2008年接诊病人8.31万人次,收治住院病人1428人次,减免费用393.3万元。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为100%。农村已基本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政村覆盖率达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保率达到100%。

全市未发生甲、乙传染病爆发流行。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强化疫情监测和检测,共检测49.3万人次,作为江苏省的唯一实施城市,积极启动了”中盖艾滋病项目“。

2008年居民平均期望寿命为76.72岁,其中男74.44岁,女79.12岁。

全市举办各级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1200多项次,直接参与人数达到150万人次。全市全民健身工程(点)建设达到1180个,实测我市市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1.78平方米,大于全国文明城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的A级测评标准。成功承办了奥运会、残奥会火炬接力南京传递起跑仪式活动。2008年全市先后产生4位世界冠军,使南京籍的世界冠军运动员总人数累计达到23名。在北京奥运会上,南京籍运动员共夺得4枚奖牌,其中金牌2枚。2008年先后承办了9项次国际比赛,11项次全国比赛,10项次全省比赛。

十二、能源消耗和环境保护

初步测算,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6931.23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8%;综合能源消费量2677.58万吨,比上年下降6.8%。煤炭消费量2115.56万吨,下降6.1%;原油消费量1878.75万吨,下降5.0%;天然气消费量13.84亿立方米,增长24.6%;电力消费量1862056.11万千瓦时,增长1.5%。经初步测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比上年下降16.8%,其中,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项目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比上年下降13.8%左右。

年末全市拥有各级环境监测站14个。当年投产的建设项目同时建设防治污染设施的达100%。全市拥有16个烟尘控制区,面积达736.5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3.7%;拥有24个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达544.1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5.1%。拥有自然保护区33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7.59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2.04万公顷。空气质量良好以上级别天数达到322天,占全年的88.2%,比上年增加10天。

工业废水排放量3.77亿吨,比上年下降6.5%;工业粉尘排放量4.31万吨,比上年下降10.9%;工业废气排放量4383亿标立方米,比上年上升8.6%。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重复用水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5.3%、87.0%和90.9%。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84.4分,超过小康标准值4.4分。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624.4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29万人。其中市区541.24万人,增加6.85万人。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758.8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59万人;常住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分别为8.75‰和6.27‰。

据抽样调查,2008年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122.69元,比上年增长13.8%。其中,全年居民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转移性收入分别增长17.6%、20.3%和11.1%,财产性收入下降47.0%。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5132.73元,增长14.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8951.23元,比上年增长11.6%。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7033.44元,比上年增长13.8%。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0.84平方米(含偶尔居住房面积);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为47平方米。年末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79.41万人,离退休人员当期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城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70.82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2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29.53万人。

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老年农民养老补贴制度, 2008年全市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达54.39万人。大力帮扶农村困难家庭,到2008年全市低于2500元以下的农村绝对贫困户已经全部脱贫。

截止2008年底,全市城镇低保对象为40554户、76216人,农村低保对象为36242户、68504人。

年末全市214个福利类收养性单位拥有床位20640张,收养16385人。其中,12个社会福利院拥有床位2552张,收养2074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1937处,社区服务中心53个。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的对象1.09万人。

注:

1、原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现改为村卫生室,不纳入卫生机构统计范畴,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为卫生院统计。

2、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统计数据以《南京统计年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