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07年底,全市行政区域内共有体育场馆40个,100%的社区都拥有健身场地和健身设施。2007年,长春市成功举办了第6届亚冬会,承办了第六届亚冬会国际雪联自由式滑雪世界杯赛、国际雪联“远东杯”越野滑雪赛、瓦萨越野滑雪赛、亚大冰球俱乐部联赛等5项国际大型体育赛事。 全年,长春及长春籍运动员参加本年度国际、国内系列比赛40项次,获得世界比赛冠军10个、亚军10个、季军17个;获得全国冠军54个、亚军44个、季军63个。 组织开展 “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308项次,参与人数达200余万人次。城区新建健身路径66条,更新路径36条,维修健身器材361件,在农村行政村安装健身设施40套; 61所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市民出行8—10分钟可到达一处健身场所。全年共销售体育彩票5.3亿元,同比增长12.7%。 十二、环境保护 2007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5.07%和99.35%,全市烟尘控制区面积208.4平方公里,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143.0平方公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6.2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8分贝,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74.2%以上。 全市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面积1.9万平方公里,达到了幅员面积的92.4%,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成率达到100%。 城区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全年城区空气污染指数(API)为75;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级天数340天,占总天数的93.15%,其中,优级天数17天,占4.7%;良级天数323天,占88.5%;空气首要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PM10)年日均值每立方米99微克,与上年相同;二氧化硫年日均值每立方米30微克,比上年上升3微克;二氧化氮年日均值每立方米38微克,与上年相同;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9.93%;城市地表水质达标率100%(按新标准计算)。 十三、人口 就业 2007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745.9万人。其中,市区人口358.1万人,四县(市)人口387.8万人。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0.74‰,死亡率为4.39‰ ,自然增长率为6.36‰。 全市从业人员总数已达到329.4万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129.1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总数的39.2%,第二产业从业人员83.3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总数的25.3%,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17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总数的35.5%。其中,年末城镇单位从业人员85.9万人,从事个体劳动的有22.3万人。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24190元,比上年增长21.2%。 十四、人民生活 社会保障 2007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811元,比上年增长12.8%,人均消费性支出10217元,比上年增长1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780元,比上年增长6.7%。城市恩格尔系数为32.9%,农村恩格尔系数为41.6%。城市居民每百户拥有彩电137.5台,电冰箱及冰柜107.9台,洗衣机102.3台,拥有家用电脑和移动电话52.3台和185.5部。农村居民每百户拥有彩电100台,电冰箱24台,移动电话97部,摩托车46辆。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由上年的25.56平方米增加到26.88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3.05平方米。 2007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达132.5万人,同比增长12.2%,其中在职职工97.6万人,增长13.8%。年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71.7万人, 同比增长8.1%。全年征缴养老保险基金40.5亿元,增长12.2%;失业保险征缴基金3.17亿元,增长9%。为34.9万名离退休人员和近5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养老金、失业保险金38.2亿元。企业退休人员社区规范管理率达94.8%。参加城镇医疗保险达到234.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112万人,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4.5万人和59万人。 2007年全市开发各类用工岗位10.5万个,其中公益性岗位7500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2万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265个,全市累计帮扶7659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全年有1.8万名“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4万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以内。全市共在外省建立劳务输出基地126个,实现劳务输出102.5万人(次)。 截止到年末,我市共有城乡居民17.29万户,35.4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累计全年发放资金3.08亿元。 2007年,我市以实物配租、租赁住房补贴、租金核减、棚改安置等形式,共为全市2364户低保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其中:以实物配租方式解决100套、建筑面积为3600平方米、投资1200万元;以租赁补贴方式解决380户, 补贴金额为511.3万元;以租金核减方式解决255户、补贴金额为215万元;棚改安置1629户,棚改安置资金为9774万元。低保家庭中无房户及人均住房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全部得到解决。 全市在民政部门注册养老服务机构共有141家,总床位数6897张。其中:国家办养老机构5家,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136家。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129所。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7.96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79亿元,募集善款3070.4万元,总支出慈善募捐款2385.1万元,受助群众达7.2万人次。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年度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行业数据系有关部门(行业)提供。 3、本公报长春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