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环境保护事业继续加强。全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指标达标率为89.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名列全省第5位。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为330天,为全年总天数90.4%。3万吨和7万吨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9家医院安装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近岸海域水质100%达标,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固体危险废物、机动车尾气排放等加大治理力度。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区的管理,已建立9个自然生态保护区。加强杨钢地区钼选行业的环境整洁力度,初步控制了钼选企业对地下水、河流、水库的污染,乌金塘水库上游河流水质明显改善。 十、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继续保持低速增长。年末全市总户数90.4万户,总人口273.7万人,比上年增长2.81‰,其中非农业人口为82.3万人,占总人口的30.1%;农业人口191.4万人,占总人口的69.9%。全年人口出生率为9.12‰,人口死亡率为5.2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92‰,计划生育率为98.45%。 城乡居民生活继续得到改善。全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3224元,增长14.1%。城乡居民人均储蓄余额10308元,增长16.8%。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79元,增长10.4%;城区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695元,增长17.6%;城区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1.1%。农民人均纯收入3428元,增长12.3%;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554元,增长40.2%;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6.7%。城乡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城区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17.0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26.2平方米。 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成果。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建立,社保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4.98亿元,失业保险费征缴0.34亿元,医疗保险费征缴2.98亿元,工伤保险费征缴0.08亿元,生育保险费征缴0.04亿元。城镇低保标准由156元上调至170元,城市低保保障对象6.8万人,农村低保保障对象3.4万人。 注:1、本公报各项数据均为年快报数据或初步统计数据。 2、生产总值(GDP)数据为省统计局评估审定后的数据。 3、部分对比指标同期数据已根据2004年葫芦岛市第一次经济普查结果进行了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