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03 铁岭市统计局


十、人口与人民生活、社会保障

人口控制工作不断加强。全年出生人口2.4万人,出生率为8.14‰,比上年上升0.36个千分点;全年死亡人口1.6万人,死亡率5.43‰,比上年下降0.01个千分点;全年净增人口1.4万人,人口自然率2.71‰,比上年上升0.37个千分点。年末全市总人口297.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10.7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为70.9;乡村人口86.3万人,乡村人口比重为29.1%。

年末全市全部从业人员122.2万人,增长0.1%。其中城镇从业人员55万人,比上年增加1.3万人,增长2.4%。在城镇从业人员中,占下岗工总数28.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9万人,下降9.0%;城镇私营个体从业人员10.5万人,增长5.0%。据劳动部门统计,年末全市城镇登记事失业人员1.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到年末 ,全市已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590个,其中:指导中心9个,全年有2.4万名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有2.87万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城乡居民收入有所增加,生活进一步改善。全年全市在岗居民平均工资6414元,比上年增加566元,增长9.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87元,比上年增加232元。增长6.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700远,比上年增加100元,增长3.8%。住房条件明显改观,全年城镇竣工住宅面积116.2万平方米,农村竣工住宅面积50.9万平方米。年末,全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居住面积8.2平方米,农村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20.12平方米。

社会福利和保障事业成效显著。年末,全市各类社会福利院105个,床位3649张,收养2937人;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108个。全年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34.0万人,收缴保险基金1140万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15.2万人,收缴保险基金1.5亿元。筹集生活保障资金9959万元,为下岗未就业职工发放生活保障金7703万元,发放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1.09亿元,保证了下岗职工和参加社会统筹企业离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全面推行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年快报数。

2、公报中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