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园林绿化:新增公共绿地110万平方米,植树358万株(含模纹),栽植花卉1010万株,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1.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5平方米。新建广场4个、公园2个、城市林地2处和游园绿地22处。 十七、环境保护 环境质量监测:本市被国家科技部列为国家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技术与综合示范城市;连续12年在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名列第一。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其中空气污染指数一级天数达57天。近岸海域南部沿海以及大窑湾、小窑湾水质各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饮用水源水质良好,碧流河水库、英那河水库达标率为100%。海水浴场水质稳定,棒棰岛、夏家河子、付家庄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海水水质标准。市区交通噪声均值低于国家控制标准。获取例行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及污染事故监测等各类数据69万余个,完成了空气质量日报及预报的发布。 建设项目管理: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4526项,验收项目2965项,否定项目93项;完成了69个项目的环保验收。 环境污染防治:继续加强对工业老污染源的治理工作,共对517个污染项目下达了治理计划,总投资额1亿元。全面启动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完成了17707家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的发放工作。对13家重点企业开展了环保审计。在9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的试点工作。加大了对禁磷、白色污染和煤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完成了市区医院废水排放口规范化整治验收工作,对水泥行业治理情况、工业窑炉限期治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深入实施“蓝天碧海绿地”工程,对飞机航线下、铁路沿线、城乡结合部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 烟尘、机动车尾气监管:制定了《2002年大连市烟尘综合整治区域规划》,完成整治区域7片,实现并网面积245万平方米,拆除锅炉208台、大烟囱112根。路检机动车辆6万多台,处罚尾气超标车辆8000台,路检合格率达到87%。 环保产业:成功举办了2002年中国国际环境保护博览会,共设展位301个,达成意向成交额7.2亿元。截至年末,本市有环保相关企业和事业单位250多家,从业人员1.32万人,年创产值22.3亿元。 十八、社会治安 交通管理 社会治安: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刑事案件1.5万起,逮捕4387人,劳动教养2082人。打掉犯罪集团293个,抓捕各类逃犯919人,移送起诉6063人。刑事发案数量比上年下降2.85%。 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年内增设38处信号灯、4处电视监控设备、28处闯红灯自拍系统设备和1块LED发光电子交通信息显示板。市区主干道路机动车遵章率为98.8%,非机动车遵章率为93%,行人遵章率为85%。交通事故数量比上年下降10.9%。圆满完成了烟花爆竹节、赏槐会、日本周、韩国周、台湾周、海外学子创业周、第四届世界华人保险大会、啤酒节、广告节、第十四届大连国际服装节、全国足球甲A联赛等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任务。 十九、人口 就业 人口:全市年末户籍总人口为557.9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3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为287.94万人,比重为51.6%。全市人口出生率为6.7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16‰,分别比上年降低0.19和0.03个千分点。 计划生育: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全国、全省先进水平。育龄妇女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9.89%,比上年提高0.99个百分点。全市120万名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已进入中心数据库,市、区、街道及社区实现四级联网。 从业人员:全市城镇集体以上单位年末从业人员84.5万人,比上年减少5.3万人,下降5.9%,其中在岗职工79.2万人,下降7.4%。离岗职工9.8万人,比上年减少1万人。私营个体年末从业人员107.1万人,比上年增长13.9%,其中私营企业55.3万人,增长23.2%。乡村年末实有劳动力121.58万人,其中第一产业73.82万人。 城镇再就业: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不断完善,开展了以援助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为重点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全市实现城镇就业和再就业12.3万人,比上年增长38.8%。培训各类人员11.8万人,职业技能鉴定7.5万人。社区就业实体和服务网点达到4282个,3.77万人实现社区就业。安置军嫂就业11347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3264人。 二十、人民生活 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全市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15525元,比上年增加2032元,增长15.1%。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200元,直比增长10.5%,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7.5%;年人均消费性支出7118元,增长9.3%。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4140元,比上年增长6.2%;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47元,增长9.9%。 房改资金:据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统计,截至年末,全市累计归集房改资金174.67亿元,其中市本级120.42亿元;全市住房公积金缴交率达到98.8%;共向51149户职工发放了住房政策性抵押贷款36.11亿元,其中市本级39110户、29.64亿元。 社会保险:截至年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加到109万人,养老保险费征缴31.4亿元,比上年增长27%;支付31.2亿元,确保了38.2万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34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增加到1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2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86万人,失业保险费征缴3.3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全年有11.3万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四位一体”最低生活保障模式,实现了应保尽保。城镇低保人数10.56万人,保障面为3.8%;投入保障金6857万元,通过银行发放率达到90%以上。低保对象各项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每个低保家庭平均年享受政府救济和社会帮扶总金额达4000余元。全市筹集扶贫帮困款物价值2.3亿元,救助了47.8万人次。拨付救灾救济款340万元,救济各类灾民1.1万户(次)、2.8万人(次)。投入资金496万元,为200户农村特困户新建了住房。 社会福利事业:全市投入福利彩票基金1000余万元,兴建老年活动场所220个,配备健身器材1600套,建立老年福利设施的街道和建立“星光老年之家”的社区分别达到75%和85%。社会筹资兴建老年福利机构14个,增加养老机构床位1700张。农村改、扩建高标准敬老院21所,全市109个敬老院中已有63个达到省、市级标准,占总数的58%。调整了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在全省率先实行乡村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达68%。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年快报数或初步预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