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2-01 深圳市宝安区统计局

3、常住人口口径包括①居住在本街道,并已在本街道办理本市户口登记的人;②已在街道居住半年以上,户口在本街道以外的人;③在本街道居住不满半年,但已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④居住在本街道,户口待定的人;⑤原住本街道,在国外工作或者学习,暂无本市户口的人。增长速度按可比口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