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绍兴县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2-09 绍兴市绍兴县统计局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年末,拥有卫生机构35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5个;实有床位2788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2658张;卫生技术人员3312人,其中医生1566人,注册护士991人。每万人拥有医院床位39张,每万人拥有医生22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较快,全县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35个,中心服务站的创建达标面均达到规划数的100%。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扎实有效,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00/10万以下。妇幼保健工作不断加强,本县籍孕产妇死亡率为零,婴儿死亡率4.4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3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深化,参保人数达61.03万人,覆盖率达93.4%。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新创建省级卫生村5个、社区7个,市级卫生镇1个、村12个、社区6个。

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拥有各类体育场馆数25个,全年共获金牌140枚,其中:世界级金牌4枚,亚洲级金牌1枚,全国级金牌2枚,省级金牌10枚。在市六运会上,我县获金牌121枚,名列全市第三,团体总分名列全市第二。我县籍运动员徐东香、范雪飞获世界赛艇锦标赛2枚金牌,徐东香还获多哈亚运会赛艇金牌1枚。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举办了浙江省第四届“柯桥杯”桥牌赛、县第五届老人运动会等体育赛事,新成立绍兴县武术协会、全县首个镇街文化体育协会――杨汛桥文化协会等组织。

十一、环境保护

生态县建设扎实推进。滨海、柯桥两大开发区全部通过省级生态工业园区评估,7个镇通过省级生态镇验收,王坛、兰亭等4个镇成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年末,拥有全国环境优美乡镇7个,市级生态村(场)33个,省、市、县级绿色学校46所,省、市级绿色社区12个。绿色认证进一步加强,全县具有ISO14001认证企业达到134家。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年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有314天。

十二、城市建设

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建成区面积达到38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由上年54.1%提高到57.6%,城市道路、市政环卫、经济适用房、环境景观等四大类工程全面实施。城市规划体系不断完善,编制完成《柯北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两湖”区域开始正式启动。新农村建设稳步实施,全年新增9个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12个市级“全面小康示范村”,9个市级“环境整治示范村”。2006年,全县各级投入资金3.33亿元,新建小康住宅26.58万平方米,新增村庄道路面积50.38万平方米,新增通村公路30.22公里,新增绿化面积34.48万平方米,城区绿化改造面积91万平方米,公共绿地改造45万平方米。

城市设施不断完善。建成区范围内实有铺装道路长度98.8公里,铺装道路面积247.8万平方米,日供水综合生产能力达51万立方米。城市卫生治理能力日益加强,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70万吨,垃圾无害化年处理量12万吨,道路清扫面积已覆盖250万平方米。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据公安年报统计,年末户籍人口为70.77万人,其中:男性人口35.01万人,女性人口35.76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49.5%和50.5%。出生人口4884人,出生率为6.92‰,死亡人口4572人,死亡率为6.47‰,全年净增人口312人,自然增长率为0.45‰,比上年下降1.77个千分点。年末,全县暂住人口(暂住一个月以上)35.94万人,同比增长39.6%。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进展。计划生育率达99.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等工作机制不断创新。

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60元,比上年增长12.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438元,比上年增长13.0%。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1.80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3.0平方米。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5.67%和39.2%。年未,每百户居民民用汽车拥有量16辆。

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年末,城镇职工登记失业率为3.5%。全面实施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18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605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360人。积极开展职业技术培训(鉴定)工作,全年共组织技能人才培训24037人,其中高技能人才培训858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13362人,颁发职业技术资格证书10381本。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按城镇口径统计,年末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06万人,比上年增加1.9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27万人,比上年增加1.5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7.28万人,比上年增加1.12万人;企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6.25万人,比上年增加3.45万人;女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21万人,比上年增加2.30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被征地农民)32.35万人,比上年增加0.65万人,其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参保人数达到12.70万人,比上年增加0.60万人。

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年末,列入最低生活保障人数9004人,比上年减少676人,1148人得到国家抚恤、补助,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131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拥有各类福利院21个,床位1864张,收养760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集中供养率均达到100%。全县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84个,全年接收社会捐赠款2356万元。

注:①乡及以上公路通车里程不包含城市、开发区及村级道路里程;

②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今后均以《绍兴县统计年鉴》数据为准;

③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是按现价计算的初步核算数,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