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苍南县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2-09 温州市苍南县统计局

卫生改革进一步深化,医疗工作取得明显进步。抗“非典”期间,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了对“非典”疫情的监控,全县实行居家医学观察6678人,交通卡口、码头监测等47.82万人次,出色地赢得了浙江省南大门的“非典”防御战役。年末全县有卫生机构105个,其中医院5家,卫生院48家。恢复重建乡镇卫生院,调整规划村卫生室,年底全县有个体诊所22家,村卫生室406个。全县医疗机构拥有病床位1283张,卫生技术人员2012人,其中:执业医师552人,护士420人。全县每万人拥有医生16.5人,拥有病床位10.5张。继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重点抓好“三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120人次,检查1524家单位,立案115起。监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25家,合格率为85%,对全县11家县级医院、中心卫生院、民营医院进行消毒效果监测和一次性卫生用品检测,采集样品175份,合格率为88%。

进一步落实《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成功举办了苍南县第二届运动会、第十二届老年人甲、乙门球联赛和老年人中国象棋比赛以及县钓鱼邀请赛。全民健身活动向纵深发展,建成了20个全民健身点,全县体育经营项目18个、经营场所299家。

十、人口、资源和环境保护

人口控制工作继续深入。年末全县总人口为122.56万人,其中男性人口为64.84万人,女性人口为57.71万人,男女性别比例为123:100。全年出生人口为17829人,出生率为14.55‰;死亡人口为4210人,死亡率为3.44‰;全年净增人口13619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1.1‰。

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加强,全年施行四项节育手术11988例,比上年增加240例;其中,结扎2521例、放环8128例,分别比上年增加611例、33例;引产180例,人流1159例,比上年减少120列、283例。女性新婚晚婚率达51.02%,比上年提高4.32个百分点,全县计划生育符合率为84.8%。

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工作,土地整理面积11.65万亩,获取启动指标8073亩;安排建设用地8334亩,供地率为60%,比上年增长120%,居全市第一。

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加强,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公众环境意识逐步提高。围绕“绿色生态县”的主题开展了多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环境管理、积极防治污染,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集中解决了近90多家卡拉OK厅、大理石加工点的噪声污染扰民问题,依法取缔并拆除龙港、宜山、望里等乡镇褪色点4200多个,关闭和捣毁次氯酸生产点20多个,取缔各类不法加工点40多个。工业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控制,2003年化学耗氧量、氰化物、六价铬、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分别为1637.7吨、58千克、1513千克、1547吨和411吨。全县城乡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362元,同比增长5.8%,农民生活消费支出人均为3663元,恩格尔系数为44.5%。职工工资继续提高,全县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5760元/人,比上年增长5.3%;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084元/人,比上年增长5.9%;年末职工总人数为59224人,在岗职工57536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17人和633人。

全年落实专项扶贫资金2200多万元,扶持欠发达地区脱贫项目300多个,新建和续建下山异地脱贫点41个,安置下山脱贫农户1494户。全年减少贫困人口4.2万人,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的贫困村减少35个,25个欠发达乡镇人均收入增幅达13.2%。

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健全市场就业机制,通过对全县43家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卫生标准验收,责令4家职业介绍机构限期卫生整改。全年举办两期职业指导人员上岗培训班,有90人通过考试并获得了上岗证书。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全年完成劳动合同鉴证3.19万人。全年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97件,比上年增加24.6%。全县求职登记人员3.2万人、介绍成功2.7万人。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全县经培训获结业证书2417人,通过技能鉴定获得资格证书1210人。

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扩大。全县新增参保人员4311人,其中企业新增参保4173人,机关事业新增参保137人。全县征收基金16158万元,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834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5324万元,地方养老保险基金1050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基金收缴率分别达到97%和96%。切实做好医疗保险工作,全年净增参保单位28家,净增参保人数1354人。继续推进工伤保险改革,全年接报工伤案件40件,对35名受伤职工进行了伤残鉴定。年末全县累计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04万人。认真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全县新增办理失业保险1595人,是上年的3倍;征收失业保险基金739万元,征缴率达95%;发放失业救济金595万元,享受失业救济者2689人。

民政福利工作有较大进步。全县有五保对象2067人,其中集中供养1345人,年人均供养金2700元,分散供养722人,年人均供养金2500元。全县有老人公寓15所,占地面积6.17万平方米,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床位2732张,比上年增长33.1%。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全县有247位城镇居民和11544位农村居民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共发放保障金506万元。婚姻管理实行集中办理,2003年全县办理结婚登记5126对。全年拨出34.16万元提高1898名“三老”人员的补助标准,拨出专款91万元提高优抚定恤定补对象的补助标准。。殡葬改革顺利推行,火化遗体5919具,火化率达100%。全县福利企业实现产值3.39亿元,安置“四残人员”689人。

注:(1)、本公报主要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苍南县GDP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为不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