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灵寿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3)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全县共有艺术表演场所9个,文化馆(群艺馆)1个,全年举办各类大型文艺活动20次,举办展览4次。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量4万册。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77个,其中医院2个,中心卫生院3个,卫生院14个,疾控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妇幼卫生机构1个。年末卫生机构拥有床位571张。全县卫生系统工作人员1523人,拥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313人。体育技能比赛和全民健身活动全面展开。全县举办各种运动会3次,参会运动员达510人次。 十一、建设和城镇环境保护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畅通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年末县城道路总长度61.67公里,道路面积110.26万平方米,桥梁5座,排水管道长度58.8公里。县城有水厂1座,日产水能力1.44万立方米,供水主管35公里,供水支管54公里,全年供水量210万立方米。全县长途公共汽车营运线路达16条,营运车辆168辆,县城公交车26辆。县内各类营运线路长度130公里,年客运总量51万人次。 环境保护受到重视,城乡环境得到一定改善。重点烟尘污染企业实现达标排放,机动车尾气治理开始起步,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城容城貌明显改观。全县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98.0%,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9.0%。县城环卫人数101人,年清扫面积达54万平方米,清运生活垃圾4万吨,绿化工作力度加大,年末城区绿化覆盖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74平方米。 十二、人民生活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长,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2008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84元,比上年增长15.0%,人均消费性支出6338元,同比增长18.6%,其中医疗保健、居住、交通、通讯等消费支出增幅均在10%以上。居民住户抽样调查显示,截至2008年年末,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彩电110台,其中,接入有线电视的96台,电冰箱80台,洗衣机88台,空调器74台,照相机12架,摩托车54辆,摄像机16台,组合音响16台,微波炉44台,淋浴热水器94台,固定电话72部,移动电话116部,其中,接入互联网的手机2部,电脑32台,其中,接入互联网电脑10台,家用汽车2辆。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956元,比上年增加58元。农村居民百户耐用品拥有量略有增加,百户拥有彩电76台,洗衣机42台,冰箱20台,摩托车52辆,自行车117辆,固定电话机51部,移动电话机34部,空调3台,抽油烟机2台,影谍机10台,照像机3架,电脑2台。 我县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截至2008年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31.98平方米,80%的家庭住上了单元式配套住宅。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29.45平方米,增加0.38平方米。 注: 1、 本公报中使用的2008年各项统计数据为2008年快报数据。 全县生产总值绝对量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2005年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