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里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2)

2010-02-05 哈尔滨市道里区统计局

城区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投资3200万元,对100个庭院实施改造,建成了9处社区休闲广场。加快农村环境治理,新建石砌明沟23.3公里,道路硬化铺装率41.0%。粉刷楼体658栋,提升灯饰亮化街路6条、景点5个。

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全区共植树7.95万株,栽花2.05万平方米,新建公共绿地面积30.12万平方米,绿化街路76条,绿化庭院、小区137个。

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加大了对污染企业的整治力度,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区环保投资指数1.6%,工业废水排放总量11.7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0.67万吨,综合利用率100%,化学需氧量削减量1.6吨,烟尘削减量230.5吨。

三、社会事业

科技

科技事业发展步伐加快。全年申报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27项,得到国家、省、市级各类无偿支持资金1300万元,其中 “哈尔滨大地量测量仪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哈尔滨世亨血液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分别被列为2007年哈尔滨市科技创新研发平台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区、县(市)重大产业化项目,得到无偿资金支持200万元。开发新产品50项,开发先进适用技术项目20项,科技投入2300万元,通过ISO系列认证的工业企业已达28户,新发展民营科技企业58户。

教育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至年末,全区在校学生数为67354人,比上年增加1291人;招生数为16841人,增加860人。其中:高中在校生数为14000人,增加2454人,招生4946人,增加861人;职业高中在校生数为2748人,增加12人,招生1073人,增加96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数为132人,增加2人,招生7人,减少5人;初中在校生数为24015人,减少1137人,招生5513人,减少167人;小学在校生数为26459人,减少40人,招生5302人,增加75人。

文化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整合资源,加大投入,购买并修缮了原哈尔滨车辆厂文化宫,更名为道里文化宫。全区共有文化馆 1 个,文化站 22 个,图书馆 1 个,藏书量8.3万册。全区拥有基层文化队伍123支,文体骨干3303人。城区18个街道办事处有60个社区建有文化体育多功能活动室,58个建有社区图书室,藏书量达3万册(套),5个乡(镇)有22个村有文体活动室,图书室9个,藏书量为7700册(套)。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组织各类文艺演出1000余场,成功举行和举办了道里区庆香港回归十周年千人书画大赛。

卫生

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水平有了新提高。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9个,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了83%。筹资225万元,完成了太平镇卫生院和新农镇卫生院升级改扩建工程。至年末,全区共有各类卫生机构(含农村卫生室)224个,其中医院、卫生院51个,门诊部(所)131所(含个体诊所);卫生机构床位数4409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数4366张;卫生技术人员5231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038人,注册护士2041人。

四、人民生活

城乡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全区在岗职工工资总额30.3亿元,同比增长14.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354元,增长22.7%,其中: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578元,增长22.0%,事业单位25252元,增长23.1%,机关单位35782元,增长21.5%。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146.5元,增长12.1%。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全区共有城市低保户9763户、20908人,农村低保975户、2243人,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576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7419万元;本年(登记)灵活就业新办人员和续接医疗保险人员10364人。

福利事业与救助事业的社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至年末全区共有养老机构13家,床位932张,共收养老人612人;有敬老院4个,床位135张,共收养老人127人。全区1091名重点优抚对象得到了国家定期抚恤补助。

劳动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共举办培训班32期,培训下岗失业人员5188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6844人次,其中:安置下岗职工13678人次,其他人员3166人次。全区失业人员登记人数为2017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本年有12236人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

人口总量保持低速增长。年末全区常住人口72.7万人,比上年减少0.5万人。户籍总人口70.0万人,比上年增加1.0万人,在总人口中,非农业人口58.2万人,增加0.8万人;男性人口34.3万人,增加0.4万人;女性人口35.7万人,增加0.6万人。全区男女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96.0。

注:

1、本公报中的年度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各行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及其分组、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组绝对数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全部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