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县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2-04 南京市高淳县统计局

十、人口、人民生活

人口自然增长率继续得到控制。年末总人口为420527人,其中:男性219706人,女性200821人,非农业人口139964人,出生人口4019人,死亡人口2796人,净迁出人口1309人,出生率为9.55‰,死亡率为6.6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90‰。全县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制度,计划生育工作成果得到巩固。2005年,高淳县计划生育率达到98.16%,节育措施落实率为99.91%,独生子女率为79.02%,继续处于全省全市先进水平行列。

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进一步完善。2005年末,全县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9596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2385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3200人。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拥有床位1256张,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1个。全县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达9287人。

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全年新建商品住宅16.91万平方米,私人新建住房36.26万平方米,年末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4.62平方米,年末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1.25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09平方米。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职工人均年收入达到16545元,比上年增长15.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803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77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226元,比上年增长12.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37元,增长23.0%。

注: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行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本次公报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正式统计数据以《高淳统计年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