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象山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2-03 宁波市象山县统计局

表7: 2008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单位:亿元)

指标 年末数 比上年末增加 比上年末增长%

各项存款余额 153.33 28.12 22.5

其中:企业存款 46.87 4.40 10.4

储蓄存款 67.59 12.70 23.1

各项贷款余额 192.36 38.77 25.2

1、短期贷款 121.42 19.27 18.9

其中:工业类贷款 51.64 11.83 29.7

农业类贷款 10.68 0.39 3.8

商业类贷款 7.09 -0.47 -6.3

建筑业贷款 3.18 -1.72 -35.2

私营及个体贷款 11.62 1.31 12.7

其它短期贷款 37.22 7.94 27.1

2、中长期贷款 69.52 19.93 40.2

其中:基本建设贷款 23.28 4.79 25.9

其它中长期贷款 46.14 15.26 49.4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县有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各1个。有线电视用户13.75万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1.2万户。年末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100 %。县图书馆总藏量达到25.91万册,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公益电影放映3384场,农村公益戏剧演出90场。象山海达渔鼓参加了北京石景山文化广场举办的奥运展演活动、土耳其伊兹密尔国际文化节和第四届国际库巴克文化艺术节。21个曲艺创作项目获市级以上奖项,16个美术、书法、摄影创作项目获市级以上奖项。举办各类“迎奥运庆奥运”群众性体育活动90余次,参与人数34000余人次。象山滨海影视城、石浦渔港古城被列为宁波市首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全县共有卫生机构26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1个。有标准化乡镇卫生院17个,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214个。医院和卫生院实有床位1210张。卫生技术人员1960人,其中医生773人,注册护士649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开,全县参保人数40.79万人,比上年增加0.35   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6.5%。全年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人数0.16万例,报告死亡1人;报告传染病发病率299.1/10万,死亡率0.19 /10万。

组队参加省、市级青少年体育赛事11项,参赛人员100余人,共获取金牌10余枚,输送体育苗子23人。举办了中国影视明星队与象山汇龙泵业车友队男子篮球对抗赛、第二届国际海钓赛和2008年浙江省青少年帆船(帆板)锦标赛、浙江省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全县14个单项体育协会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96次, 协助基层单位举办各类体育活动68次。投资近1600万元的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成开业。全年安装全套健身路径152条,至年底全县490个行政村均已配置体育健身器材。

十、资源和环境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283.7万吨,比上年减少2.6%,万元产值综合能耗0.84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5.5%。全县用电量(不包括电厂自用电)111199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0.6%,其中工业用电68115万千瓦时,居民生活用电21398万千瓦时,分别增长8.5%和15.2%。爵溪污水处理厂二期进入了调试阶段,水桶岙垃圾填埋场标准化改造工程基本完成,生活污水处理站建成9个、在建3个,累计建成23个,生态公厕在建9座,关停14座砖瓦窑。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进展,化学需氧量削减 218吨,二氧化硫削减280吨(不包括电力),分别比上一年削减4.8%和15.9%。宁波海达针织印染有限公司、浙江一漂印染有限公司、宁波正源电力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共投入500多万元对燃煤锅炉完成脱硫改造。新增12家清洁生产试点企业,通过验收8家,累计达15家。

十一、居民生活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66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8.6%。农渔民人均纯收入10202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  8.0%。其中,渔村居民人均收入20288元,增长35.8%。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212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增长2.9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763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增长12.5%。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34.2%,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5.8%。

十二、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户数189500户,户籍人口535051人,其中男性人口273712  人。按户籍分,非农业人口110222人,农业人口424829人。全年出生人口4873人,出生率9.14‰;死亡人口3162人,死亡率5.93‰,人口自然增长率3.21‰。

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新增就业岗位8151个,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11272人, 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82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3%。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06847人,净增参保25091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净增参保17456人;医疗保险参保69665人,净增参保19755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净增参保17649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3086人;失业保险参保68152人,净增参保18619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净增参保12257人;工伤保险参保99637人,净增参保28779人;生育保险参保48756人,净增参保27852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净增参保19642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总人数为7418人。

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年末全县社会福利院、敬老院20所,床位  1447张,收养1302人。全县有低保对象11375人,其中农村10641人,全年支出低保金1413万元,比上年增长17.3%。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93.7%和100%。县慈善总会募集善款3189万元,各类救助支出2911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3%和38.3%。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年度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额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计算。

(3)水果产量包括果用瓜类产量。

(4)短期贷款中的工业类贷款是指工业贷款、乡镇企业贷款、三资企业贷款三项合计数。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全部国有和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企业单位指,批发业中年末从业人员20人以上,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单位,零售业中年末从业人员60人以上,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单位, 餐饮业中年末从业人员40人以上,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的单位。

(6)卫生事业主要指标均不包括私立和个体单位机构、医生、护士和床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