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弥勒县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九、人口与人民生活 年末全县总户数136734户,总人口为499627人,全县出生人口6103人,出生率为10.52‰,死亡人口2966人,死亡率为5.34‰,自然增长率为5.18‰,人口密度124.38人/平方公里。 人口主要构成情况 指 标 名 称 年末人数(人) 比重(%) 年末总人口 499627 100 其中:少数民族人口 209320 41.9 农业人口 439460 87.96 非农业人口 60167 12.04 在总人口中 男 性 255483 51.13 女 性 244144 48.87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辖区内在岗职工年平均人数20926人,比上年减少5.2%,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9674元,比上年增长12.1%;县属在岗职工年平均人数12967人,比上年下降1.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817元,比上年增长3.9%。全县100户农村住户调查结果,农民人均纯收入2112元,比上年增长11.2%。 说 明: 1、本公报数部分为年快报数,正式年报数出来后,凡与年报数不符的,以年报数为准。年报数载2006年版《弥勒经济年鉴》。 2、弥勒县生产总值及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绝对数,均按当年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