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新平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17 玉溪市新平县统计局

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发展。广播电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窗口作用,积极服务于新平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全年共播出电视新闻2793条,广播新闻1775条。在反映新平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闻报道中,玉溪电视台《新闻直通车》报道48期,玉溪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播出新闻302条,玉溪大众台播出新闻109条,玉溪人民广播电台播出新闻224条,云南电视台播出新闻28条,云南人民广播电台播出新闻2条。截止2008年末,共建成有线电视光纤联网255座,地面卫星接收站448座,实现有线电视联网用户32000户,覆盖人口125803人,广播覆盖率98.9%,电视覆盖率99.0%。

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年末全县有卫生机构21个,其中:县级5个,乡镇卫生院12个,私立医院4个,拥有医院床位678张。有职工66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47人;有执业医师259人,执业助理医师85人,注册护士251人。有村级卫生所120个,乡村医生314人。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3.8人,每一名卫生技术人员负担人数420人。全年门诊治疗病人570989人次,入院人数21535人,治愈11388人,好转8967人,治愈好转率96.8%;病床使用率65.7%;传染病发病率110.7/10万;“四苗”覆盖率96.2%。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完善。2008年,全县共有224061人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9%。全年共有201949人次享受新农合减免补偿,减免补偿金达1714.5万元。

全民健身和各类赛事活动扎实开展,体育事业健康发展。2008年,成功承办省、市、县级重大赛事13次。全县共举办各级各类运动会85次,获市级以上奖牌34枚。全县体育人口129800人。

十一、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

环境保护成效明显。2008年全县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63件,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办理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项目18家,“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共出动各类环境监察768次2160人次,查处了10户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共处罚金21万元;处理环境污染纠纷46起,处理率达100%;征收排污费174万元。完成了对1329个污染源的普查,其中工业源112个、生活源430个、农业源785个、集中式处理设施2个;建成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平台,对21户重点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或排放情况进行时时监测监控。

城市建设步伐加快。以县城、戛洒为重点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城镇功能不断完善,品位不断提升。2008年,县城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5.49平方公里,增长0.9%;城镇道路长度27公里,与上年持平;道路面积 50 万平方米,与上年持平;公共绿地面积(含公园面积)173公顷,增长1.7%;路灯2133盏,增长11.7%。

十二、人口和人民生活

2008年末,全县共设有村民(社区)委员会120个,村民小组1458个,常住人口28.42万人,增长0.5%;户籍人口总户数81492户,增长1.2%,户籍人口271769人,增长0.3%,其中:农业户数59620户,非农业户数21872户,农业人口235148人,增长0.2%,非农业人口36621人,增长1.0%。彝族傣族人口175794人,增长0.4%,占全县总人口的64.7%。年内出生人口2876人,出生率10.6‰,死亡人口1957人,死亡率7.2‰,人口自然增长率3.4‰,比去年下降2.0个千分点;全县乡村户数60578户,增长0.8%,乡村人口242996人,增长0.06%。

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提高。年末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16448人,下降0.3%,其中:国有经济单位8340人,下降0.1%。全年发放在岗职工工资总额41696万元,增长5.2%,其中:国有经济单位23075万元,增长4.2%。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5387元,增长4.0%,其中:国有经济单位27714元, 增长4.0%。农民人均总收入6086元,增长26.3%,纯收入4005元,增长21.8%,可支配收入3902元,增长20.1%,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39元,增长12.8%。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15573元,增长19.9%,人均可支配收入13568元,增长20.2%。自来水受益村数119个;通汽车村数120个,村民小组数1410个;通电村数120个,村民小组数1452个;通电话村数120个。

社会保障事业得到加强,劳务输出、再就业工作稳步推进。年末全县共有42470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农村23583人;11668人参加失业保险,32661人参加医疗保险,12774人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全县3902户4897名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补助,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769.5万元;农村居民13299户19233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976.2万元。组织输出农村劳动力3975人,其中有序输出1271人,帮带输出2704人。全县有857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

注:1、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和非公经济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2、公报所例数据为年快报数,正式统计数据以《2008年新平统计年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