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新田县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14 永州市新田县统计局

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县建有自然环境保护区1个,自然环境保护区面积6666万公顷。全年造林面积676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为51.7%,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进展。2006年末,全县总人口为38.26万人(公安局数),增加1.3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45万人,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1.72个百分点。人口出生率为10.01‰,比上年提高0.51个千分点;死亡率为4.6‰,下降0.04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5.41‰,提高0.55个千分点。全县常住人口为32.54万人。全县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22.4万元,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扶助金7200元,共有283名奖励扶助对象受益。

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819元,增长14.8%。其中人均工薪收入3573元,增长2.9%;经营净收入2401元,增长19.8%;转移性收入1923元,增长133.1%;财产性收入106元,增长2.3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80元,增长4.4%。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344.6元,增长4.6%;家庭经营收入1285.1元,增长3.9%;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50.6元,增长17.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3.8元,增长3.5%。

居民消费结构继续升级。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229元,增长14.9%。其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394元,增长8.2%;交通和通讯支出481元,增长25.9%;旅游消费支出109元,增长84%。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2.4%,下降0.8个百分点。平均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5辆,家用电脑15台,移动电话123部,移动电话比上年增加10部。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5平方米,与上年持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24.8元,增长4.9%。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51%,下降1.5个百分点。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89台、固定电话机66部、移动电话机17部、摩托车4台,分别比上年增长17%、27.8%、140%、50%。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2平方米,增长3.4%。

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发展。全县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029人,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2074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0151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16945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465人。全年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650万元,增长29.6%;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90余万元,增长11.1%。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如有变动,以《新田统计年鉴》为准。

2.新田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本公报所使用的2006年常住人口数为本年度人口抽样调查推断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