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桑植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2)

2010-03-14 张家界市桑植县统计局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14元,其中:工薪收入5748元,经营净收入705元,转移性收入1726元,同比分别增长了10.3%、12.2%、4.7%、5.9%;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561元,同比增长3.6%;2007年城市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0.6%;年末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9.6平方米,同比增长9.6%,城市化水平为27.3%,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890元,其中:工资性收入655元,家庭经营纯收入1120元,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115元,同比分别增长9.1%、7.1%、12.3%、6.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1690元,同比增长13.6%;2007年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58.8%;年末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3.3平方米,同比减少0.6%。

年末全部单位从业人员为1.44万人,其中在岗职工1.42万人,同比前者减少0.9%、后者增加0.6%;全部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为25679万元,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25679万元,同比分别增加19.4%和19.7%;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为18021元,同比增长21.2%。

环境质量状况有所改善。年平均空气环境总悬浮微粒(TSB)为0.15毫克每标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SO2)为0.07毫克每标立方米,为国家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为国家二类标准,饮用水环境质量为国家二类标准。

十、人口与社会保障

2007年末,全县总人口453181人,其中男性236729人,女性216452人;农业人口395368人,非农业人口57813人;汉族人口34777人,少数民族人口418404人,其中:土家族、白族、苗族人口分别为288600人、105482人、22276人,分别占全县总人口的63.7%、23.3% 和4.9%。常住人口为399700人。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全县414家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分别有15699人、22221人、12928人、12535人。“两个确保”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7994名城镇居民和9373名农村居民按时领取了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补助费。全县3300名五保人员得到了很好的供养,其中497人被集中供养。全年受理并认定101起工伤申请, 受理并审结劳动仲裁申诉案件46起,补签劳动合同1684份, 接到劳动侵权与劳动争议投诉78起,立案53起,结案50起,追回农民工工资13.78万元,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10万元,较好地维护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八件实事圆满完成

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610人,安排零就业家庭就业53户,完成养老保险扩面800人;实际解决不安全饮水人口1.23万人;为农村934人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奖励扶助金56.04万元,为120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发放扶助金11.02万元;完成3所敬老院该扩建,为7994人城市低保人口和9373人农村低保人口分别发放低保金846万元和239.4万元;为20户符合廉租住房户发放租赁补贴7.2万元;完成4所乡镇卫生院建设,在全县39个乡镇场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建农村沼气池2558口;完成通乡油路34公里,完成通畅工程258公里;完成乡乡能上网工程,新增通电话自然村28个;完成了45家标准农家店建设。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本公报所使用的2007年常住人口数为本年度人口抽样调查推断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