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图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与增长 房地产开发稳定增长。全年房地产开发业实现增加值2.8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8.7%。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6.2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0.9%。房地产开发施工面积67.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万平方米。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30.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3.8%。 五、地区贸易 消费品市场繁荣活跃。全年批发零售业实现增加值4.8亿元,住宿餐饮业实现增加值1.9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1.2%和19.2%。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5亿元,比上年增长22.5%(见图5)。其中城市消费品零售额16.1亿元,增长22.7%;县以下农村消费品零售额3.4亿元,增长21.7%。分行业看,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16.1亿元,增长18%;餐饮业零售额3.4亿元,增长35.6%。年末共有商品交易市场14个,其中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3个,新增1个;实现成交额40亿元,比上年增长300%。 图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增长 六、对外经济 对外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5.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4%。其中进口总额3.5亿美元,增长71.8%;出口总额1.7亿美元,下降39.2%。利用市外境内资金15.4亿元,比上年增长62%;验资注册到位外资4272万美元,比上年增长65%。 七、卫生、教育、科技和环境保护 卫生保健服务不断完善。全年共拥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85个,其中医院11个;拥有床位1500张。有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520人。石峰区每万人拥有医护人员53人,病床52张。石峰区共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6个,平均每0.6万居民拥有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卫生服务得到改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4.36万人,参保率为84.5%。婴儿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上年的6.22‰、7.05‰下降到2.51‰、6.79‰。 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全年学龄儿童入学率及小学毕业生升学率继续保持在100%;小学及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保持在较低水平;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例为95.2%,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教育经费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30.9%。共拥有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初级中学、22所小学。共有在校初中生4011人。全年救助贫困学生1186人次。(以上只含九年制义务教育数据) 科技推进力度不断加大。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4.9亿元,比上年增长12.6%;相当于地区生产总值的2.9%。规模以上工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0.71万人,比上年增长7.3%。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数246人。 环境保护取得成效。全年工业废水排放量4282.05万吨,工业废气排放量3981154万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35.95万吨。 八、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继续保持低速增长。辖区总面积166.5平方公里,年末全区常住人口28.8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6.04万人,城市化率为91.02%。常住人口出生率10.38‰,死亡率6.81‰,自然增长率3.57‰。常住人口密度为1718人/平方公里,每平方公里比上年末增加4人。 城乡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据抽样调查,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54元,比上年增长16.1%,比上年净增2252元。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8926元,比上年增长12.5%。城镇居民年末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9.82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18平方米。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汽车2辆、空调器76台、移动电话106部、家用计算机24台、微波炉32台,电视机112台。 全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08元,比上年增长17.2%,比上年净增1146元。农民收入增幅连续5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4333元,下降2.9%。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57平方米,与上年持平。年末农村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摩托车77辆、洗衣机103台、电冰箱97台、空调器47台、移动电话163部、家用计算机10台。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至年末,全区(区属口径,下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5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0.56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16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净增7382人、297人和1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为0.99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1.67万人。 公报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辖区口径初步统计数,正式统计数据以《株洲统计年鉴县区数据》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全区人均生产总值按年平均常住人口计算。 4.公报中美元兑人民币按2008年12月31日汇率中间价1:6.8346计算。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