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台儿庄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2)
国税和地税收入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年共实现全部收入4.89亿元,增长20.9%,其中,国税收入2.93亿元,增长24.6%;地税收入1.96亿元,增长15.8%。两税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由上年的5.3%提高到2008年的5.5%,上升了0.2个百分点。 金融业运行健康平稳。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29.75亿元,比年初增加9.40亿元,比年初增长46.2%;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0.06亿元,增长41.4%;企事业单位存款余额4.23亿元,增长76.2%。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18.83亿元,比年初净增1.59亿元,比年初增长9.3%;其中,短期贷款10.68亿元,比年初减少1.11亿元,中长期贷款7.50亿元,比年初增加2.42亿元。 保险业稳步发展。全区所有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6192万元,增长18.5%,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389万元,增长6.7%;人身险保费收入4803万元,增长22.4%。共支付各项赔款和给付2047万元,增长18.5%,其中,财产险支付赔款和给付1353万元,增长18.5%;人身险支付赔款和给付694万元,增长18.4%。 九、科技和教育 科学研究成果丰硕。全年共取得重要科学技术成果19项,其中,达到国内领先及先进水平19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7项。全年共受理专利申请量51件,比上年增长了24%,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3件,增长50%。专利授权16件,增长14%,专利实施量10件,增长20%。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中高新技术产业实现总产值28.34亿元,比上年增长22.6%,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12.7%。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共有职业中专1所,在校学生2088人;普通高中2所,在校学生5378人;普通初中8所,在校学生9198人;小学52所,在校学生19160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30人;幼儿园69所,在园幼儿5985人。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全区现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档案馆1个,电影院1座;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1座。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和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均达到100%。 体育事业成绩突出。全年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共获奖牌16枚,其中,金牌6枚,银牌7枚,铜牌3枚。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发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广泛开展。 十一、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城市建设步伐继续加快。年末城市建成区面积9.4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7.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8.8平方米。 城市公用事业全面发展,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全年发电量1.36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5.6%。实际用电量58196万千瓦时,下降24.1%,其中,工业用电量48554万千瓦时,下降29.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747万千瓦时,增长33.6%,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2122万千瓦时,增长41.1%。全年供水总量260万立方米。集中供热面积达50万平方米。 环境保护事业继续得到加强。年末全区环境保护系统共有环境监测站1个,环境监测人员5人。完成限期治理项目12项,完成限期治理投资额3800万元。 十二、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控制人口增长取得显著成效。全年人口出生率为10.4‰,人口死亡率4.8‰,人口自然增长率5.6‰。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304750人,比上年末增加160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为80264人,占总人口的26.3%;农业人口224486人,占总人口的73.7%;户籍人口性别比为115(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20元,增长13.8%;农民人均纯收入5266元,增长10.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842元,增长15.9%;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56元,增长8.7%。 就业再就业形势良好。认真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城乡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221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83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初步统计,年末全区城镇以上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728元,比上年增长16.4%。 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年末全区收养性单位6家,共有床位2000张,收养784人。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13563人,增长8.8%;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达16051人,增长13.7%;失业保险职工人数达16967人,增长3.0%,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达319人;参加公伤保险职工人数达10495人,增长51.3%;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达6958人,增长0.3%;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达4088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211006人,参合率95.3%。 注:(1)公报所列全区生产总值、增加值、总产值指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 (3)本公报使用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或初步统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