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灵璧县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0-03-08 宿州市灵璧县统计局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拥有县级广播电台1座,中短波发射台和转播台2座;电视发射台和转播台1座;广播人口覆盖率96%,电视人口覆盖率为83%。

全县拥有卫生机构27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4个,卫生防疫机构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全县医院、卫生院拥有床位1063张。全县医院、卫生院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489人。

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我县运动员在省级以上的各种比赛中,共获得金牌15枚,银牌12枚,铜牌13枚。全县共有等级运动员30人。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丰富多彩。全县有社会体育指导员50人,共安装全民健身路径6套,省示范晨晚练点43个。

十、人口和人民生活

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据抽样调查,年末,全县人口出生率为11.58‰,死亡率为4.72 ‰,自然增长率6.86‰。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17.4万人。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1777元,比上年增长20.1%;农民人均纯收入2367元,增长20.6%。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1.37万人,企业离、退休职工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为8860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74万人。全县医疗保险参保职工2.54万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579人。

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年末全市各类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25个,床位796张。

十一、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2006年,全县环境污染治理完成总投资2513万元,增长23.2%;全年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9%;工业烟尘排放量达标率99%。地表水水质基本达到要求。

注:1、公报中数字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幅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