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0-03-03 赤峰市红山区统计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纲要》,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全区有业余体育辅导站53个。中小学体育达标率96.4%。组团参加国家、自治区、市级各种体育竞赛成绩优秀,参加全国比赛获金牌18枚、银牌5枚,铜牌5枚,参加自治区比赛获金牌4枚,铜牌1枚,参加赤峰市比赛获金牌23枚,银牌2枚,铜牌2枚。举办各种比赛15项次。

八、人口和人民生活

年末,全区总人口292280人,比上年增加5325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42215人。总户数为98947户,比上年增加2603户。人口出生率12.6‰,比上年增长0.6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4.1‰,人口自然增长率8.5‰。

年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35元,比上年增加412元,增长9.1%。农民人均纯收入2955元,比上年增加333元,增长12.7%。

全区共有城镇在岗职工11821人,其中国有单位职工8857人,集体单位职工1249人,其它单位职工1715人。全年职工工资总额7435万元,其中,国有单位工资总额6184万元,集体单位工资总额570万元,其它经济类型单位681万元。全区职工平均工资为6342元,比上年增长16.8%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年内向城镇低收入居民和下岗职工发放保障金145万元,向农村低收入人员发放保障金2.1万元。

(注: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和劳动生产率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