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0-03-02 扬州市江都市统计局


居民收入结构逐步优化,城镇居民非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增长20.2%,其中经营性收入比上年增长56.2%。年末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233.7亿元,比年初增加48.5亿元。

食品消费结构继续优化,食品支出占生活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城镇居民为39.96%,农村居民为38.27%。城镇和农村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分别为16.2%和14.1%。

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家用空调181台、移动电话239部、照相机62架、家用电脑73台、热水器116台。

2008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项目 单位 2008年 2007年 项目 单位 2008年 2007年

摩托车 辆 64 42 组合音响 套 35 27

助力车 辆 76 52  照相机 架 62 41

家用汽车 辆 7 2  微波炉 台 95 95

洗衣机 台 106 102  空调器 台 181 109

电冰箱 台 106 102  淋浴热水器 台 116 108

彩色电视机 台 207 165  固定电话 部 107 119

家用电脑 台 73 45  移动电话 部 239 138

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彩电152台、摩托车64辆、热水器95台、移动电话193部、家用空调46台、家用电脑24台。

2008年农民家庭平均每百户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项目 单位 2008年 2007年 指标名称 单位 2008年 2007年

洗衣机 台 98 96 固定电话机 部 101 100

电冰箱 台 81 82 移动电话 部 193 176

空调机 台 46 43 彩色电视机 台 152 143

抽油烟机 台 16 13 家用计算机 台 24 17

微波炉 台 57 44 摄象机 台 5 0

热水器 台 95 89 照相机 部 9 9

摩托车 辆 64 63

城乡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4平方米,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40.8平方米。

注:(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中,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