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高邮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五、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消费需求不断扩大,市场交易日趋活跃。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7.26亿元,增长17.3%,比上年增幅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批发零售贸易业完成零售额38.98亿元,增长15.9%;餐饮业实现零售额7.91亿元,增长24.9%。城市24.48亿元,增长18.5%;农村22.78亿元,增长16 %。 全面提升传统商贸服务业,纺织服装城,红太阳物流等重要项目建成或营业,财富苏中农贸城抓紧推进。年成交额在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 5 家,成交额16.69亿元。 利用外资成效显著。全年注册外资实际到帐额6016万美元,增长51.7%;协议注册外资16590万美元,增长119%。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全年进出口总额17584万美元,增长30%,其中出口总额14916万美元,增长28%;完成外经营业额245万美元,增长10.2%,出国劳务307人。 六、财政金融 财政收入增长较快。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7.43亿元,增长34%,增幅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48亿元,增长38%。人均财政收入由上年的1573元提高到2107元,突破2千元。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1.7%,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财政总支出15.74亿元,增长28.5%。 金融运行态势良好。金融部门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有力的支持了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121.83亿元,比年初增加15.74亿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89.64亿元,比年初增加7.1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9.28亿元,比年初增加9.95亿元。 七、科学技术和教育 科技创新取得新进展。全年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60项,获批91项。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6家,省级以上火炬计划项目15个,省高新技术企业11家,星火计划项目11个。注重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调动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的积极性。2007年,马坤松、曲树旺、徐庆登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高邮市科技功臣”称号,分别给予3万元重奖;2006年引进的化工专家、留美博士张扬,被列入省首批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获得省财政100万元专项人才基金。 教育事业继续发展。积极实施教育均衡发展战略,加大教育投入,设定教育奖励基金,启动职教中心、南海中学、实验小学“三校联动”工程和第二中学迁建,完成特殊教育学校搬迁。基础教育质量明显提升,高考再创辉煌,全市高考录取率达85.1%,本科上线人数1706人(不含本三),增长50.4%,列扬州县市第一。农村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部免除,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2%。 八、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切实加强文化高邮建设,开展秦邮文化讲堂、百姓学堂、周末大舞台等群众性文化活动,获“中国民歌之乡”称号,《高邮之歌》获省“五个一”工程奖。邮都文化广场投入使用,东塔文化景区里下河民俗博物馆主体工程基本建成。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邮文化节、汪曾祺逝世十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美在新高邮”书画摄影展。启动第三次文物普查。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搬迁了清代当铺居民,整修出新龙虬庄、盂城驿、文游台展览陈列。广电事业持续发展,有线电视实现了组组通,广播电视制作能力和技术传输装备不断完善。 卫生事业进一步加强。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扶持力度,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96.5%;开展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资金59.6万元。有序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90.4%,比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积极完善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全面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成功举办第三届运动会。 九、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 环境保护力度加大。积极组织实施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调治污重点工程,切实加快黑液塘治理和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步伐,控减结构性污染,依法关停9家不达标化工生产企业;实施18项治污减排工程,努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建成1家省级环境保护先进企业,完成年度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削减率目标。全市地表水水质达标69.3%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9.7%,环境质量综合指数87.1分,比上年增加1.2分。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加快农村河道、河塘清淤整治,完成碧水工程土方594万方,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观。 城市管理进一步加强。调整城建管理体制,成立了城市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推行市容环境卫生市场运作,加大环卫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城市亮化、美化、绿化力度,2007年城市绿化覆盖率33.1%,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菱塘回族乡、天山镇和周巷镇先后被命名为“国家卫生镇”、“省卫生镇”。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总量有效控制。2007年末全市总户数27.07万户,户籍人口82.72万人,比上年减少0.01万人。出生人口6986人,出生率8.45‰,比上年提高1.37个千分点,死亡人口7196人,死亡率8.7‰,比上年提高2.3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0.25‰,比上年下降0.94个千分点。年末常住人口75.23万人,比上年减少0.11万人。城市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年末城市化水平达 41.2 %,比上年提高 1.6 个百分点。 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年末全市城镇集体以上单位在岗职工3.5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3 万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717元,增长1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8元,增长17.2%,农民人均纯收入6180元,增长12.7%。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新增8916人、10812人、5197人。全年社会保险收入达3.8亿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00%社会化发放。全面实施城乡低保,提高低保标准,全市14130名城乡困难居民实现了应保尽保。广泛开展慈善事业,全年助学、助医、助困、助老活动资金投入达245万元。解决城镇住房困难户的困难,全年新建经济适用房3.8万平方米,落实共有产权住房20户,新增廉租房保障对象147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