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桂阳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23 郴州市桂阳县统计局

教育事业全面发展。2009年末,全县拥有普通中学37所,在校学生33018人,毕业生10613人,初中招生数9836人;普通小学318所,在校学生76424人,毕业生11372人;中等职业学校4所,在校学生1750人,毕(结)业生677人,其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431人;幼儿园40所,在园幼儿11192人。全县各类民办教育机构38所(包括民办幼儿园),占全县学校的9.5%,在校学生11702人,占全县学生总数的9.56%。每万人高中阶段在校学生 91 人。2009年全县 3145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上线 2633人,其中专科 1165人,本科1468 人,上线率分别达37%和47%,考生录取2027人,录取率达77%。全年初中、小学辍学率分别为1.1%和0.11%,初中教育完成率94%,小学毕业升学率100%。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不断繁荣。投入资金336万元建成乡镇综合文化站14个。429个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网点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了文化信息资源的共享。全年创作各类文艺作品40件,在国家、省、市级获奖31件。其中舞蹈《迎新郎》参加省、市艺术节均获金奖;舞蹈《揉呀揉,抖呀抖》、歌曲《瑶寨情韵》获湖南省第四届艺术节银奖、郴州市第五届艺术节金奖。湘剧《一天太守》参加湖南省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评选,获五个一工程奖。年末全县拥有艺术表演团体机构1个,文化馆1个,图书馆1个,藏书5.37万册,接待读者39千人次,借阅书刊3.8万册次。城区数字电视转换全部完成;农村联网全面铺开,覆盖面达69%。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县医疗卫生机构52个,卫生工作人员232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930人,全县卫生机构床位数1991张。年末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65.03万人,参合率98.38%,个人筹资1300.55万元,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住院就医46511人次,累计补助金额5484.28万元。

体育事业成绩显著。积极开展各类群众体育比赛活动。成功举办了“周六福珠宝”2009年纪念建国六十周年暨庆五一职工篮球赛、“金贝贝”首届桂阳县少儿象棋围棋赛、“体彩杯”职工羽毛球赛、县中小学生运动会。竞技体育成绩喜人。原世界冠军李萍在全国女子举重锦标赛暨全运会预选赛中获2枚金牌,同时在全运会正式比赛中又以超世界纪录的成绩夺得金牌1枚。全县运动员参加省常规比赛获金牌20枚、银牌18枚,铜牌7 枚,其它奖牌31 枚;参加市中小学生运动会获金牌16 枚、银牌18 枚、铜牌14 枚,其它奖牌46枚。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发展用地保障与耕地保护得到兼顾。全县批准建设用地252.5598公顷,建设占用耕地72.842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23.66公顷,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园区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得到保障。

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关闭取缔非法选冶企业300家,拆除生产设施、设备600多套。巩固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成果,对已关闭的十五条粗铅生产线、四家砷制品厂、一家水泥厂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主拆除生产设施,转型转产;同时申报雷坪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16个项目。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目标任务。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COD)削减率分别为60.3%和3.8%。工业三废排放达标率100%。县城3万吨/日污水处理厂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处理工艺,处理率达42.1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项目建设环评审批率100%,环保“三同时”执行率100%。全县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建成烟尘控制区面积17.1平方公里,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辖区主要水系舂陵江、西水河水质改善,出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肖家山水库和方元水库水质达标率100%;建成环境噪声达标面积17.1平方公里,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全县共完成造林面积10.5万亩,退耕还林面积1.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5.45%,比上年提高14.2个百分点。

全年年日照时数1636.8小时;年平均气温18.4度;年降水量1317.6毫米;年末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1592万立方米。

节能降耗取得新成效。2009年,全县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完成年度目标;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1.1%。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事故55起,死亡18人,比上年减少2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146人,同比下降19.3%;每十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死亡人数1.22人,下降49%;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0起,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4人,下降22.2%。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推进。2009年末,全县总人口81.21万人(按省市统计局根据每年开展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核定),比上年末增加3600人,其中农业人口64.58万人,非农业人口16.63万人,城镇人口34.31万人,乡村人口46.9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9.29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比重为11.4%。人口出生率为11.37‰,比上年提高0.55个千分点;死亡率5.35‰,比上年提高1.5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6.02‰。全县常住人口71.89万人,比上年增加200人。

居民收入稳步提高。2009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81元,增长9.9%,其中:工薪收入8511元,增长11.6%,居民经营性净收入3384元,增长10.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13元,增加644元,增长12.2%,其中:工资性收入2315元,增长12.8%,家庭经营性纯收入3143元,增长7.5%,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455元,增长55.3%。

人民生活水平改善。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068元,增长8.7%,其中人均食品消费支出3865元,增长5%,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2.6%;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摩托车24辆,家用电脑40台,彩色电视机112台,电冰箱84台,空调28台,固定电话78台,移动电话170台。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83元,下降1.1%;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53.4%;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摩托车54辆,洗衣机23台,彩色电视机97台,移动电话111台,固定电话57台。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9.98平方米,农民人均住房面积39.36平方米,增加1.52平方米。居民储蓄存款增加。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7499元,人平增加987元,增长15.2%。

社会保障工作稳步推进。全县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24270人,新增5179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33549人,新增4009人,失业保险人数16320人,新增1613人;生育保险人数27841人,新增4009人;为10864名参保人员发放社会保障基金1.23亿元,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3727万元;全年城市领取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3767人,保障金3365万元;农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4563人,保障金1659万元;农村五保救济人数7136人(其中:集中定养848人,分散定养6288人),累计补助金额824万元;残疾人、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全县投入救灾资金391万元,基本保证了灾区群众的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