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桂阳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核实数。 2、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本公报所使用的2008年常住人口数为本年度人口抽样调查推断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