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3-22 唐山市统计局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053元,比上年增长10.2%;人均消费性支出12962元,增长7.8%;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5.9%,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11辆,家用电脑56台。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2.6平方米。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7420元,比上年增长12.0%;人均消费性支出5440元,增长16.8%;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5.2%,比上年下降2.9个百分点。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空调器20台,热水器60台,移动电话160部,分别比上年增长34.8%、10.5%和10.9%。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3.4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4平方米。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51.86万人,比上年增加24.9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09.71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42.15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97.7万人,增加10.4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30.2万人牞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7.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74.25万人,增加0.6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79.26万人牞增加7.19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124.3万人,增加54.5万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民468.64万人,参合率达到96.06%(不包括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农民),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农民进城医疗报销无障碍”。全市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居民5.4万人,比上年减少0.4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民11.7万人,增加0.9万人。市区、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70元和205元统一提高到28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300元,惠及全市62715户、116902人。

社会救助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市拥有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10个,提供床位1.9万张,收养各类人员1.5万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29亿元;直接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物965.2万元。

十三、人口

人口保持低速平稳增长。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733.9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49万人,其中市区307.00万人,增加1.47万人。在总人口中,农业人口488.56万人,比上年增加3.54万人;非农业人口245.34万人,比上年增加0.95万人;男性人口372.34万人,女性人口361.56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03牶100。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0.65‰,比上年上升0.28个千分点;死亡率6.19‰,比上年下降0.1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4.46‰,比上年上升0.4个千分点。

注:

1.本公报数据均为快报数据。

2.公报中全市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量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为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