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泸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科技事业不断创新。全县实施科技计划23项,其中7个项目获得国家140万元的资助;实现专利申请58件;成果鉴定14项,其中”协同警务指挥调试管理系统“与”全国法治示范县创建工作标准与评价体系研究“通过了省级成果鉴定;四川科瑞德制药有限公司、泸州老池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泸州金鑫活塞动力有限公司3家企业创建成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各类教育均衡发展。年末有各级各类学校77所,其中普通高中6所、职业高中(中专)5所、单设初中15所、单设小学1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0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教师进修校1所;在校学生151273人,其中小学生67467人、初中生41590人、普高生29955人、职高生12261人;有幼儿园105所,在园幼儿38000余人;在职教师7203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高考蝉联泸州市十九连冠。有17所学校分别荣获泸县 ”校风示范学校“、”德育示范学校“、 ”常规管理示范学校“、”常规管理示范村校“、”传统体育项目学校“等荣誉称号。进一步完善教师岗位设置和管理,完成了义教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兑现工作。11月顺利通过了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文化事业日益繁荣。新建农家书屋40个, 新增藏书1056册,建成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开放了电子阅览室;举办2009年春节联欢会、五一劳动者颂歌等多场重大文化活动,开展”文化惠民“、”广场文化“、”送文化下乡“40场;组织雨坛彩龙参加中国首届”龙传调“艺术节,获最佳风采奖;央视 ”聚焦三农“栏目对我县”四川龙城文艺演出中心“进行跟踪采访,《中国国家地理》杂志对”泸县龙桥“专题采访和拍摄;成立了全国首个农村演艺中心——四川龙城农民演艺中心;泸县”三普“工作新发现2320处文物保护点,列全省第一。 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年末全县医疗卫生机构169个,其中,医院、卫生院40个(包括12家民营医院),妇幼保健院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检验机构1个。医院和卫生院拥有床位总数2242张,其中济困病床79张。卫生技术人员2123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1276人,注册护士518人。新设立村卫生站6个。 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2009年参合人数92.1万人,增长2.3%,参合率达93.9%,筹集农民个人参合资金1813.2万元。 十、环境和安全生产 生态建设与治污减排成效显著。全县创建省级生态村7个,市级生态村2个,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3个,省级生态人居活动生态小区3个,生态家园108户,市级绿色学校2所,县级绿色学校1所。2009年环保指标全部实现。COD(化学需氧量)削减525.76吨;S02(二氧化硫)削减549.91吨;NH3-N(氨氮)削减52.57吨。列入民生工程限期治理的海潮纸业有限公司,泸县天泉牧业有限公司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全县森林覆盖率38.5%,城区人均公用绿地面积1.6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34%。 安全生产形势较好。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安全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全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54件,减少75件;死亡41人,下降19.6%;伤残173人,减少74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进展。计划生育率77.7%,比上年下降9个百分点。年末总户数32.3万户,总人口107.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7万人,农村人口98.0万人。人口性别比为107.3:100。全年出生人口1.2万人,出生率11.2‰;死亡人口0.3万人,死亡率7.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0‰。常住人口88.0万人,城镇化率29.2%,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保增长、惠民生“效果显现。2009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85元,增长17.3%。人均消费支出9961元,增加1085元,增长12.2%。恩格尔系数40.5%。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245元,增加418元,增长8.7%。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839元,增长10.3%。 十二、社会保障 就业工作取得新成绩。全县城镇从业人员3.3万人,新增就业5079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再就业2266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766人;直接组织劳务输出1626人;组织返乡农民工跨地区流动就业12万人;开展SYB创业培训336人,成功创业205人;培育打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示范企业8个,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促进就业示范企业1个,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促就业示范企业2个。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4.05%,比上年下降了0.05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更加完善。社会保险参保24.6万人,其中农村养老保险参保7.1万人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4.1亿元,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全年享受城市低保4659户、4957人,支付低保金1047.4万元;享受农村低保12824户、15736人,支付低保金1148.5万元。新建、改建敬老院10个,新增敬老院床位540张;五保户6022人,其中集中供养2770人,分散3252人,集中供养率达到46%;办理退伍军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5300人,接收转业士官、退伍士兵480人,自谋职业率89.5%,安置率为100%。 救助工作卓有成效。城市救助大病和门诊患者2340人次,救助农村大病和门诊患者6679人次;资助14879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317.5万元。对缺粮、生活困难、受灾等需救助补助1338.7万元,集中采购大米5万斤;元旦、春节对困难群体、特残群体、优抚群体送慰问金440万元,大米11.5万斤,油8000斤,衣被7725件。 十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加大社会治安治理力度。全县新建派出所2个、司法所4个、法庭2个,累计投入建设资金820万元。在镇政府办公区、交通码头、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出入口、学校、医院等新增监控点270多个。全县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787件,调处成功1741件;违法犯罪高危人群1134人,全部落实了管控,无个人极端事件发生;排查出突出治安问题16个。 破获各项案件成绩显著。2009年,全县立命案9起,破8起;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破获涉恶苗头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移送起诉3人;全县侵财案件破案101件,抓获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嫌疑人74人,打掉侵财犯罪团伙7个,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追回上网逃犯150人;破获各类毒品案件33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48人,缴获毒品海洛因75.46克,冰毒146克;各类经济犯罪共立案20件,破案19件,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9人,打击处理10人,抓获上网逃犯7名,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868余万元;全年共立刑事案件982起,比去年同期1016起下降3.35%,破652起,破案率66.4%;全县共受理治安案件578起,查处630起,查处率为100%,处理各类违法人员248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