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景谷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4-09 普洱市景谷县统计局

(二)保险事业稳步发展。全年保费收入1.64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0.26亿元,人寿险保费收入1.38亿元。全年赔款和给付支出合计0.13亿元,其中:财产险赔款0.11亿元,人寿险给付0.02亿元。

八、文化和教育

(一)文化事业全面推进。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全年共送戏下乡98场,观众达11万人次;农村“2131工程”电影放映1200场,观众13.5万余人次;有图书馆一个,藏书4.7万册,图书馆到农家书屋进行图书编册和辅导工作,共编图书7700册,送书下乡2次,共2000余册。做好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工作,将勐卧佛寺双塔、芒岛佛寺、迁糯佛寺作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申报。印发《景谷》36期,共36000份。成功举办了全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景谷分站赛暨民族文化周系列活动。

(二)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均衡发展。全县有普通中学13所,专任教师839人,在校学生11688人;职业中学1所,专任教师38人,在校学生1221人;小学137所,专任教师1374人,在校学生22810人;幼儿园14所,专任教师205人,在园幼儿数5182人。学龄儿童毛入学率达到103%,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初中学龄人口毛入学率99.6%,提高0.1个百分点。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两免一补”政策,12338名寄宿学生得到生活补助,发放生活补助费766万元。狠抓控辍保学工作,“普九”成果得到巩固,教育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督导评估。加大教育投入,新建校舍19194平方米,一中高中部主教学楼投入使用。

九、广播电视、医疗卫生和体育

(一)广播电视事业进一步发展。制作播出招商引资专题片《林海明珠---景谷》,安排播出了《景谷意象》等11部优秀专题片,全年共播出新闻稿件1312条,被市电视台采用175条,市电台采用336条,被中央电视台和省级以上采用28条。播出专题节目164期,播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版块节目50期。完成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1610座,广播电视覆盖率进一步得到提高,广播人口覆盖率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4.5%和96.5%,有线电视数字化有序推进,已开通数字电视用户5000户。

(二)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全县有卫生机构16个,其中私立医院2个,有卫生技术人员523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249人,有床位388张。强化防疫保健工作,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抓好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新农合医疗管理运行较好,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为22.57万人,参合率达92.6%,筹集资金2257万元,全县累计报销41.94万人次,是参合人数的185.87%,报销金额1964万元,占参合筹集总资金的87.05%。

(三)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成功举办全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景谷分站赛,春节陀螺赛、“三·八”妇女运动会、“五·四”杯足球赛、“泼水节”和“火把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全民健身日和全民健身周”活动、篮球联赛、“文明杯”趣味运动会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共有153支代表队的2600名运动员参加。参加云南省健美操锦标赛,获得职工组一等奖;参加普洱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得4银、3铜、2个第四、1个第五的成绩;参加普洱市体育系统职工运动会及文艺会演,获得团体总分第四名。国家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有力推进,在永平、威远、民乐三个镇的20个行政村组织实施,项目总投资56万元。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一)控制人口增长成效明显,城镇化进程加快。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31.0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8万人,非农业人口4.28万人;年内出生2999人,出生率12.11‰;年内死亡1707人,死亡率7.1‰;人口自然增长率5.01‰。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镇化率达到33.38%。

(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继续提高,生活水平改善。年末全县有在岗职工13892人,比上年增加900人;在岗职工工资总额31558万元,同比增长13.4%;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2948元,增长6.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32元,增加1432元,增长13.3%;农民人均纯收入3342元,增加480元,增长16.8%,人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10360人,比上年增加782人;参加医疗保险职工17802人, 增加682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10077人,增加684人。全社会从业人员20.13万人,其中:第一产业17.36万人,第二产业1.03万人,第三产业1.7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635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8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后结果以《2009年景谷统计年鉴》公布为准。

2、本公报发布之前提供使用的部分预计数,如有出入,应统一到本公报上来。

3、社会发展有关指标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4、部份指标由于统计口径调整变动,请注意对比使用。

5、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