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个旧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4-09 红河州个旧市统计局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2009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4306元,比上年增长4.1%。根据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767元,比上年增长13.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237元,比上年增长27.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335元,比上年增长14.1%;农民人均消费支出4125元,比上年增长7.8%。

扶贫开发成绩显著。2009年全市认真落实各项扶贫措施,共投入扶贫资金3196.75万元,有效解决农村1850名绝对贫困人口和2759名低收入人口的温饱问题,贫困地区、贫困年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有床位1054张,年末在院人数664人。全市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3万人,共支出城镇低保资金6149.12万元;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000人,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472万元。城镇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0个。

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7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5.07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达11.4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3.39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2.15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35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17.54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9.4%。

注:1、本公报部份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统计数据以《2009年个旧市国民经济统计提要》为准。

2、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的绝对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