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4-08 昌江县统计局

全年共发放养老金6002万元,增长48.2%,实现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两个100%。医疗保险支出2500万元,增长110%,工伤保险支出140万元,增长79%。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2.8万人,参保率达91.3%。全面实现农民看病“一卡通”, 全县农参合人数11.0万人,参保率达71%,城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城乡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增强。全年共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099万元,增长44.4%,下拨救灾救济款364万元,增长49.5%,解决了3858户,13904名城乡低保困难群众的生活,确保了老有所养,弱有所帮。

紧紧围绕住房保障体系,着力开展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全力实施惠民利群工程。截止2009年底,全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614户,保障人数为3351人,发放总金额为331万元。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09年年末全县从业人员18177人,增长6.2%,增速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3340 元,增长27.3 %,增幅比上年提高11.3个百分点;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77元,增长12.1%,增速比上年下降4.7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9.1 平方米,与去年持平;农民年人均纯收入3976元,增长9.3%,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3.0平方米,增加3.6平方米。

特别提示: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以省统计局反馈为主。

2、全县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本公报内各类增减值,均为与去年同期对比数。

4、本公报内全县生产总值(GDP)不含农垦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