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新丰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4-07 韶关市新丰县统计局

全县低保和“五保”对象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年末全县拥有社会福利机构10所(敬老院9所,社会福利院1 所),收养人数105人。全县由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供养的五保户人数1085人。全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4979户,人数10865人,其中城镇居民享受人数908人。全年发放保障资金769.6万元,增长4.3%。全年发放救灾救济资金41.6万元,救济物资折款25万元,累计救济1.6万人次。筹集慈善基金39万元。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农业方面的数据已按农普数衔接。

3、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工农业总产值指标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含义为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所有制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