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大田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全年完成省资助建设农家书屋27家,自建加挂农家书屋31家;举办“水保杯” 和“民生杯”书画、“城乡杯”摄影等展览15场次;举办“廉政在我心”、“园丁杯”书画、摄影等展览10多场次;举办各类歌舞晚会12场次;举办大型文艺演出10多场次。放映农村电影1174场,其中数字电影996场,胶片电影178场。联合有关部门检查地下游戏机室、黑网吧3次,取缔地下游戏机室、黑网吧19家,暂扣游戏机146台,电脑68台,罚款3.2万元。取缔无证贩卖教辅读物5摊、音像制品12摊次、图书14摊次,收缴非法出版物1268册,非法音像制品3880碟。全县新发现文物495多处,收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9511条,确定调查项目1657项,完成调查项目2项。采集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41件,照片189张。 全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11家,其中:县、乡(镇)24家、民营医院2家、社会医疗机构39家、村级卫生所(室)378家、个体诊所68家。全县卫生系统公立卫生技术人员662人,病床数700张。全县报告法定传染病14种计841例,年发病率239.59/十万(841/351013),比上年下降5.67%。 全年举办奥运火炬环城接力、气排球、篮球等各类比赛20多场次;举办“农信杯”羽毛球赛、“庆五一”乒乓球赛、“七匹狼”篮球比赛、“玉田杯”篮球赛等各类赛事40多场。在三明市运动会比赛中,我县武术获团体总分第二名,跆拳道获团体总分第三名,举重获团体总分第三名,乒乓球获团体总分第二名。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32.3万人。户籍总人口36.72万人,户均人数3.65人;在总人口中,男性人口19.45万人,女性人口17.27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12.6∶100;在总人口中,城镇人口6.9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8.9%;18岁以下6.63万人,占18.0%;18—35岁12.63万人,占34.4%;35—60岁13.16万人,占35.8%;60岁以上4.30万人,占11.7%。当年申报登记出生人口3100人,出生率8.44‰;当年全县注销死亡人口1295人,死亡率为3.53‰;全县人口自然增长30人,自然增长率0.08‰。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55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0%;农民人均纯收入6084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814元,增长3.7%;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01元,增长7.1%;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6.1%,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7.0%。 全年为5532户、14625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农村低保金1052.01万元,临时补助金318.39万元,为791户、2079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城镇低保金134.63万元,临时补助金178.56万元。全年共为62户城镇居民发放医疗救助金12.47万元,为277人农村居民发放医疗救助金46.89万元。当年新办福利企业1家,新安置残疾人13人,全县11家福利企业共安置311名残疾人就业。全年共销售福利彩票400万元。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县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生活饮用水达标率100%,地表水水质达国家三类水域标准。全年COD和SO2在上年基础上分别削减156.12吨、243.1吨。完成城区大气、降尘、降水常规监测工作,获得监测数据359个;开展均溪河城区段三个断面、高才省控断面地表水和城区饮用水监测工作,获得监测数据540个;开展城区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监测工作,获得监测数据676个;开展10个乡镇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获得监测数据144个。 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平稳,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20起,死亡38人,分别比上年下降23.08%和35.59%。其中: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7人,分别下降53.8%和46.2%。全年发生火灾事故4起,下降42.9%,未发生死亡事故;道路交通事故110起,死亡31人,分别下降19.1%和29.6%。全县亿元GDP 死亡率为0.78,10万人死亡率为11.73,煤炭百万吨死亡率1.63,道路万车死亡率为3.89。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大田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工业、农业产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