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5-11 淄博市周村区统计局

体育事业成绩显著。组织和承办区级以上比赛和活动26次,参加人数1.71万人;培训骨干指导员546人次,为126人发放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全年新建体育场地面积达82640㎡,群众体育活动达标率97%。获得金牌53枚,其中国家级1枚,省级13枚,市级39枚。

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

城乡建设进展顺利。在全市率先组建区级规划委员会,审批规划项目54个。“两区三村”改造工程开局良好,三金公司老旧工矿居住区改造等12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拆迁59.3万平方米,开工建设面积59.8万平方米,汇龙街棚户区10幢回迁安置楼交付使用。利用世行贷款1920万美元的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工程如期开工,总投资1.2亿元的周村客运中心建设形象初现。总投资6000万元的正阳路南延工程竣工通车,新建改造镇村道路11条20.5公里。完成了市南小区、太和路东段、太乙门里街整治改造,安装改造路灯627盏。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周村建设成效显著,济青高速周村下路口、正阳路主要节点改造等一批绿化工程相继完成。建成区面积达到25.6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达到41.6%,新增绿化面积62.5万平方米,园林绿地面积达到945.15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95.7公顷,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9平方米。

环保工作区取得新成绩。深入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北郊污水处理厂建成启用,全区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0万吨;大力开展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集中整治了100余家化工、印染、建陶企业,关停焦宝石窑炉382支,取缔煤焦油业户66家, 空气质量良好率比上年提高10%,空气环境质量好于国家二级空气标准的天数达到129天,优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年SO2排放总量0.48万吨,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0.22万吨。主要污染物COD预计削减量960吨,削减率达到4.5%;SO2削减量1845吨,削减率达到8%。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100%,工业固废利用率为100%。

环卫事业有了新发展,城市面貌整洁有序。全区拥有环卫机械21辆,清洁队伍人数达到590人,道路保洁面积达346万平方米,主干道机扫率达到80%以上,运送垃圾7.4万吨,其中向市环保电厂运送生活垃圾6.3万吨。城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100%,无害化处理率100%。设施建设功能不断提升,建成并投入使用10座压缩式生活垃圾中转站,改建公厕26座,新建公厕5座,年末公厕达到41座。

国土资源管理取得新成绩。全年组织上报重点项目21个,办理出让面积921.29亩。完成土地整理372.53亩,净增耕地372.53亩。储备土地38宗、1840亩;公开出让土地19宗、507.65亩,成交额1.77亿元,实现政府收益9814万元。年内全区共发证3654宗,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案件116宗、321.13亩;拆除违法占地59宗、153.93 亩。积极稳妥处置王村镇大史村地裂和房屋斑裂地质灾害。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呈现负增长。全区人口出生率6.54‰,死亡率8.11‰,人口自然增长率-1.57‰。年末全区总户数107393户,总人口32028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95325人;男性157261人,女性163027人。

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末人数51056人,在岗职工年平均人数51133人,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05857万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702元,比上年增加1315元、增长6.8%。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64元,比上年增长8.2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860元,比上年增长20.61%。农民人均纯收入8550元,比上年增长8.50%;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730元,比上年增长7.84%。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乡居民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持续增加。

年末每百户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如下:

耐用消费品名称 单位 城 市 农村

洗衣机 台 97 92

空调器 台 97 33

冰箱 台 97 87

微波炉 台 53 27

彩色电视机 台 110 108

摄像机 台  7 0

家用汽车 辆 10 8

摩托车 辆 53 89

移动电话 部 207 159

家用电脑 台 62 29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年实现新增就业再就业16443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8775人,困难人员再就业498人;新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04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03%。征缴失业保险费847万元,发放失业救济金1377万元。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26 场,提供就业岗位9832余个,达成就业意向5413份;举办下岗失业人员培训班 10 期,开设微机、机电、面点、厨师等专业培训2240 人,培训农民工2391名。

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4261人,比上年净增4861人;城镇居民参保人数80655人,比上年净增8601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基金7405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征缴1396万元。

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共计52238人,净增3641人;征缴养老保险18033万元;支付退休金16861万元;征缴工伤保险费414万元,支付379万元;征缴生育保险费232万元,支付198万元。

全区老农保参保人数20342人,收缴保费40 万元,支付养老金116万元;被征地农民参保人数2336人,收缴保费43万元,支付38万元;全区新型农保参保人数19002人,收取保费883万元,支付养老金419万元。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178 家,参保人数7713人,征缴养老保险金7736万元,为3131名离退休干部发放养老保险金7853万元。

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46元提高到261元,为城镇低保对象4600户、8600人发放城市低保金、临时生活补贴和取暖补贴2410万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900元提高到1000元,为农村低保对象3448户、5235人发放农村低保金及临时生活补贴398万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比上年提高500元,达到每人每年2500元,全区五保对象258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4%。全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推行,200个村共规划设置128个农村社区,现已完成90个农村社区的建设,农村社区建设覆盖70%村的目标已经实现。投入资金、物资共计13.6万元开展了各项养老服务,为辖区内的500余名老年人带来了生活上的便利。开展以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内容的“银龄安康工程”,累计投保1.18万人、2万余份。开展了“慈心一日捐”活动,共接受捐款222万元;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募集善款15万元、“情暖万家”大型慈善活动,救助困难群众3000余人次。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维护,全区共有社会福利企业13家,安置残疾人就业328人,年实现销售收入6.5亿元,退税893万元。积极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办理结婚登记2707对,离婚登记437对,收养登记48件,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