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高邮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6-08 扬州市高邮市统计局

表四、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情况

指标名称

绝对数

(亿元)

比年增加

(亿元)

比上年增长

(±%)

年末各项存款余额

195.12

41.96

27.4

# 企事业单位存款

36.5

13.35

57.7

居民储蓄存款

133.49

21.2

18.9

年末各项贷款余额

89.25

28.67

47.3

# 短期贷款

55.82

19.44

52.5

中长期贷款

25.02

9.9

67.9

其他贷款

0.86

0.44

104.8

票据融资

7.56

-1.1

-12.7

七、科学技术和教育

科技创新取得新进展。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蝉联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市。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8家,省高新技术产品56个,获批95项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全年专利申请量突破1000件,授权专利250件。创省级品牌7个。市科技创业中心建成孵化面积6.7万平方米,27家企业入驻。先后6次组织大规模政产学研对接活动,“百名博士高邮行”活动邀请135名博士来我市与相关企业交流合作,签订院企、校地产学研合作协议54项。华富公司建成扬州县市首家企业院士工作站。积极推进服务平台建设,组建省纺织羽绒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检中心、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高邮办事处等3个技术服务平台。

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三校联动”调整全部到位,沙堰职中并入职教中心。完成第二中学新校区东迁及车逻中学和第二中学合并工作,教育布局得到优化。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行,政府财政经费对教育的投入不断加大,完成农村初中留守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13个、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25个,及时兑现义务教育段教师绩效工资。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7.3%,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表五、各类教育学校数和在校生情况

指标名称

学校数(所)

在校生数(人)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中等职业教育

2

-100.0

7979

-26.5

普通高中

9

-10.0

17960

1.3

普通初中

26

4.0

25410

-7.9

小学

70

-2.8

38408

-5.7

幼儿园

48

-11.1

14662

-29.6

八、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

文化事业更加繁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组织开展“送戏、送图书、送电影”下乡活动,全年下乡送戏80多场、送图书19万元、送电影3396场,所有行政村建成村文化室(农家书屋),通过全国文化先进县(市)复查验收。推进文化高邮建设,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歌唱祖国”群众歌咏大会、第五届中国邮文化节开幕式晚会等活动,“周末大舞台”获省五星工程服务奖。市图书馆创成国家一级馆。修缮明奎楼。

卫生事业统筹推进。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扶持力度,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99.5%。启动实施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100%。扎实开展社区卫生惠民工程,创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通过扬州初审、创成扬州市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家。进一步增强农村及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有效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举办2009年全民健身体育节,周巷等8个镇创成省体育强镇。

九、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大。坚持环境优先方针,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完成97万方造纸黑液塘废水治理,朱家垃圾填埋场通过省级验收,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海潮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完成投资4300万元,建成7套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4座垃圾中转站。北澄子河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农村河道疏浚整治通过省级整体验收。加快“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建设,新建无害化卫生户厕1.7万座,天山、卸甲、车逻3个乡镇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省级考核。全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86.7分,公众对环境满意率达84.4%。

生态环境继续改善。加快全国生态市创建步伐,创成省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市)。新增造林5.4万亩,其中成片造林2.5万亩。在扬州市率先建成土地流转有形市场,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2.8万亩。实施通湖东路、珠光路绿化景观带和北澄子河风光带建设,市区新增绿化50公顷,顺利通过省级园林城市考核验收。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总量有效控制。2009年末全市总户数26.88万户,户籍人口82.01万人,比上年减少0.39万人。出生人口4173人,出生率5.08‰,比上年减少2.2个千分点。死亡人口7013人,死亡率8.53‰,比上年增加1.4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3.45‰,比上年减少3.61个千分点。年末常住人口75万人,比上年减少0.12万人。城市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年末城市化水平达43.9%,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年末全市城镇集体以上单位在岗职工5.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44万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7936元,比上年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29元,比上年增长12.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427元,比上年增长7.7%。农民人均纯收入7721元,比上年增长11.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328元,比上年增长1.4%。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2.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钢筋、砖混结构住房面积40.13平方米,分别比上年增加0.8平方米和0.06平方米。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扩面5719人、失业保险新增扩面1564人,农村养老保险新增扩面13610人。投入4000万元解决了国有、集体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及内退职工医疗保险问题。已连续第9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当年新增支出2600万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和170元,实现应保尽保,共保障15839人,发放低保金2334.8万元。农村五保供养保障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100元,发放供养金1240万元;集中供养率73%。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募集慈善资金560万元,为7280名困难群众资助善款549万元。通过省级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验收。住房保障得到加强,新增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60套,廉租房实物配租60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1万元。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3亿元,发放贷款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