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十二、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843.03万人(注3)。其中,男性人口432.46万人,女性人口410.57万人。全年出生人口9.53万人,出生率为11.38‰;死亡人口4.56万人,死亡率5.45‰;全年净增加人口4.97万人,自然增长率为5.94‰(注4)。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据抽样调查,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92元,增长12.1%,人均消费支出10424元,增长12.2%。济宁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19826元,增长11.9%;人均消费支出12500元,增长11.2%。城市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6.5%,比去年同期下降0.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450元,比上年增长15.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216元,增长8.3%。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9%,上升1.2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0.8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4.8平方米。 附表4:每百户城乡居民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名称 计量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减量 城市 彩电 台 123 2 摄像机 台 11 0 电冰箱 台 108 7 洗衣机 台 122 7 空调器 台 165 8 摩托车 辆 24 1 微波炉 台 51 2 淋浴热水器 台 106 7 电脑 台 92 11 移动电话 部 265 21 助力车 辆 74 13 固定电话 部 91 2 农村 洗衣机 台 78 5 固定电话 部 61 -8 移动电话 部 161 20 电冰箱 台 50 10 摩托车 辆 54 0 彩电 台 106 2 就业保持稳定增长,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1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3.97万人,征缴养老保险费29.41亿元,为12.56万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1.3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万人,征缴养老保险费18.26亿元;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1.96万人,养老保险费收入3.8亿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99.8万人,征缴基本医疗保险费12.49亿元,支付医疗保险待遇11.54亿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0.14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2.95亿元,发放失业保险金2.1亿元。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全市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20964张,收养各类人员18602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319个,社区服务中心20个。全年接受社会捐赠6359.6万元。 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建立。全市已初步形成了以低保为主体、临时救济为补充、社会互助为辅助、优惠政策相配套、基层社区组织为依托的“五位”一体社会救助体系。2010年全市城市低保对象23791户、50073人,发放低保金10254万元;救助农村低保对象88754户、181003人,发放救助金16264.9万元;供养农村五保19951人,年投入供养资金 5155.3万元。 注:1、公报所列地区生产总值(简称GDP)、增加值指标为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公报所列各项数字均为省统计局核定的年快报数或初步核算数,正式数据以出版的《济宁统计年鉴-2010》为准。 3、全市人口数据为公安系统户籍人口数据。 4、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取自市计生委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