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奎文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城中村”改造扎实推进。全区规划的42个“城中村” 已有38个村开始实施改造。2010年,黄家村、孙家村、樱南村等19个村开工建设,开工面积168.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90.5万平方米。已实施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商业性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达20%以上。 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改善。2010年,全区环境保护总投资3.1亿元,其中废水治理设施投资1.75亿元。工业废水处理率、燃料燃烧中废气处理率、工业废气消烟除尘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2%,区域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4.6%。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全区顺利完成“十一五” 节能减排任务目标。 十、教育、文化、卫生、体育 教育均衡化程度进一步提高。2010年,全区共有普通小学19所(不含分校),在校生25506人;普通中学9所,在校生9714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92人。各类学校共拥有在职教职工2775人,其中专任教师2109人。有幼儿园88所,在园儿童11423人,3至6周岁儿童入园率达到88%。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在校生巩固率小学、初中均为100%。全区市级以上规范化学校20所,占中小学总数的76%。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进一步发展。2010年全区共举办成人教育培训班56期,培训12000人次。社会力量办学发展到82家,在校生达到26000人。成功举办了全区第四届中小学体育节,高质量承办了全国中学生、业余体校手球锦标赛,育华学校被授予国家奥林匹克手球后备人才培训基地。投资600万元进行绿色生态校园建设,全区80%的学校实现了“三化”目标。我区荣获“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社区教育示范区”荣誉称号。 文化旅游事业实现繁荣发展。积极开展“文化惠民”下乡进社区活动,全年开展文化讲座、文艺辅导、图书流动服务进社区活动200多场次,为群众提供了广泛多元化的文化服务。积极实施“四大工程”建设,即: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大院(室)建设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全年共创作各类文艺作品86件,其中5件获省级奖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了“扫黄打非”行动,整治图书市场和印刷市场,依法取缔无证出版物经营摊点56个,查处出版物经营单位27家;清理整顿网吧市场,严厉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行政处罚36家次;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的管理,积极推进平安文化市场建设,促进了全区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区市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达6家。旅游品牌渐成规模,白浪绿洲湿地公园晋升为国家“AAAA”级景区。 城乡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全区参合率达到100%,全年共为参合农民13354人报销医疗费889.3万元,为11476人免费健康体检。医疗设施全面改善。2010年末,全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221处,床位1232张,卫生技术人员1974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处,社区卫生服务站21处,进一步健全了城市卫生服务网络。积极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全区儿童计划免疫“七苗”接种率达95%以上。全区2010年无甲类传染病及死亡传染病病例发生;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84.45/10万,发病率较2009年上升12%;丙类传染病4种1373例,报告发病率381.43/10万。 体育事业全面发展。2010年,我区共参加市级以上比赛项目8个,获金牌39枚,银牌23枚,铜牌24枚。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全年举办群众性健身活动100余项次,参加人数达5.6万余人。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新建健身工程30处,总价值81.9万元。 十一、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事业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9417元,增长14.0%;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602元,增长9.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75元,增长13.9%;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819元,增长10.7%。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扩面取得新进展。全区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2223人,共有923家企业单位的31296名在职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收缴企业养老保险费17662万元。为6651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费10413万元,社会化发放率始终保持100%。机关事业单位收缴养老保险金8274万元,收缴率达100%,为2075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7785万元,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当年收缴保险费1529万元,为7643名达到领取年龄的投保农民发放养老金323万元。失业保险当年收缴1448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594万元。就业再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年组织参加市劳动人才交流市场66次,提供就业岗位5906个,办理求职登记4871人次,达成用工意向650人次。建成了首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全区共开发公益性岗位689个,市级以上充分就业和谐社区达到25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23%。 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发展成果惠及全民。2010年,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330元,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1360元提高到1500元。发放城乡低保金1635万元,为 8497名贫困居民提供了生活保障,为132户农村家庭发放医疗救助金40.2万元,为241户患大病的城市低保户报销医药费74万元。集中供养五保老人46人,集中供养率达80%,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4500元。积极组织“向云南旱灾地区捐款”、“慈心一日捐”、“青海玉树灾区捐款”等捐助活动,共募集捐款 181.6 万元。全面实施“银铃安康工程”,全区共收取保费12万元,为5768名老人进行了投保;为全区42名大学生发放救助金14.7万元。发放救灾款10万元,投入冬令春荒补助资金50万元,救济2400户困难家庭。我区获“山东省城市社区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 十二、人口与计划生育 据公安人口年报统计,2010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不含高新区,含代管经济开发区邢石村、三娘庙村人口)354359人。在全区总人口中,男性177339人,女性177020人,性别比为100.18:100(女性为100)。 严格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据计划生育部门统计,2010年,全区人口出生率为7.7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51‰。合法生育率为98.1%,女性初婚晚婚率为84.3%,一孩晚育率为94.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