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衡南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成效明显。2010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55天,优良率达到97.26%;全年完成污染治理项目4个,封堵违法排污企业排污口4个,取缔排污口1个,彻底关闭3家“十五小”企业;二氧化硫、COD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削减7.12%、5.6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80.6%;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0万吨;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3%;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48.4分贝,噪声控制区按国家功能区划要求达标,湘江干流衡南段各功能区水质均达到了相应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全县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全县人均水资源318立方米,全年平均年降水量1322.6毫米,年末全县三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6960万立方米。年末全县实有森林面积179.9亩,森林覆盖率为32.02%。 十一、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生活蒸蒸日上。2010年全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20998元,比上年增加1687元,增长8.74%;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45元,比上年增加1754元,增长13.9%,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347.6元,增长8.8%。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1.0%。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9.6平方米,与上年持平,城镇居民家庭每100户拥有汽车8辆。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7115元,比上年增加885元,增长14.9%,其中工薪收入3044.4元,增长12.96%。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054.6元,增长6.54%,农村居民恩恩格尔系数为55.7%。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45.95平方米,增长1.13%。 再就业工作成效显着。2010年全县从业人员达到85.7万人,比上年增长8.7%,其中城镇从业人员达到15.6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数的18.2%。年末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达5331人,1609名特殊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 社会保障工作不断进步。2010年末全县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03万人,比上年增加3485人,其中参保在职职工43059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7687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6725人,增加3056人,其中参保在职职工31356人,参保退休人员15369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4933人。 2010年全县累计纳入城镇低保对象11.14万人,全年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621.52万元,月人均补差145.6元;累计纳入农村低保对象57.77人,全年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090万元,月人均补差53.5元。全县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85.2万元,救助5.3万人次。年末全县有福利院、敬老院28个,供养人数1486人。年末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工51484平方米,比上年增加46809平方米。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字均为初步统计或初步核算数字,最终核实数据以《2011年衡南县统计年鉴》为准。 2.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口数据待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正式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