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纳雍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3)

2011-04-23 毕节地区纳雍县统计局

十、旅游、民政

旅游业稳步发展。全年旅游人数93.6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9.98%,实现旅游总收入50800万元,同比增长25.20%。客房开房率36.07%。2009年结婚登记对数为22361568对,离婚登记对数256对,离婚率为14%。

十一、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

社会保障方面。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搞好就业培训,抓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2034人,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46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351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666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目标任务数4.5%以内。认真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遗属生活费的发放工作,保证了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继续抓好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57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为1.41万人,征缴工伤保险费1100万元,拨付工伤保险费用601万元。不断完善医疗、生育保险制度,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8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1.83万人;收缴医疗保险费167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40万元。切实做好离退休干部、伤残军人和参保职工的医疗服务工作。

安全生产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7起,死亡33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2.5%,死亡人数上升13.8%,煤矿百万吨死亡率1.93,同比减少1.57;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4.5,低于全区6.7的平均水平。切实做好洪家渡库区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兑现“处遗”资金4939万元,兑现移民后续扶持资金270.87万元,维护了库区和谐稳定。

十二、人口与人民生活

全年年末总户数229237户,年末总人口为889438人,其中农业人口842948人;非农业人口46490人。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国有单位从业人员14643人,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39880万元,季度内平均工资24615元,比上年增长3.13%。全年城镇住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2422元,比上年增长13.53%,其中工资性收入12422元,比上年增长5.27%。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7579元,比上年增长12.23%。据测算,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849元,人均增钱261元,比上年增长10.09%。

说明:

1、本公报生产总值为经济普查调整定案数。

2、人均GDP按年平均人口计算。

3、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余价值量按现价计算。

4、工业产品产量是全部国有工业及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统计数据。

5、贡献率:等于各行业按可比价计算的增加量除以本年可比价生产总值与上年可比价生产总值的差量。

6、拉动度:等于各行业按可比价计算的增加量除以本年上年可比价生产总值。

7、农业数据2008年基数以第二次农业普查调整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