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1-04-15 昌吉州统计局

年末全州享受城市低保人数20.5万人次,全年发放低保金4882万元。享受农村低保18537人,发放低保金1820万元。全州共有2723人五保户享受五保待遇,供养标准达到每年每月400元。城乡医疗共救助69921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1869万元,资助新农合77.5万元。

注:

1、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增加值均为现价,其增速是按可比价计算,数据均是预计数,未经自治区审定。

2、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包括昌吉州辖区内的兵团及石油天然气;其余的经济社会各项指标如没有特殊说明的均不包括兵团数据。

3、公报中其余数据均为最终核实数。

4.2010年人口数为初步预计数,有关最终总人口数和结构数据以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