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吉首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1-04-12 湘西州吉首市统计局

卫生事业进一步加强。2010年,吉首地区拥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事业机构218个,其中县以上综合医院9个,中医医院1家,专科医院2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个,乡镇卫生院13个。卫生工作人员3641人,其中技术人员3062人,卫生机构床位数2217张。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启动。设立了峒河、乾州、镇溪等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人口15.3万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面覆盖,参合农民达到14.77万人,参合率达91.24%。受益农民3.3万人次。完成5所乡镇卫生院新、改扩建项目和3个国债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卫生监督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全市共监督各类监管单位730家,监督覆盖率达100%,实施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890户次。

体育事业取得新进步。年末市区拥有体育场地217个,其中,综合训练馆2个、游泳池3个、运动场地202个。2010年,湖南省第十一届体育运动会获三枚金牌、三枚银牌、一枚铜牌。湖南省第七届少数民族运动会获七枚金牌、六枚银牌、一枚铜牌。广州亚运会上我市运动员黄朝升以4分21秒52的成绩获400米混合泳银牌。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积极响应全国第一个“全民健身日”,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占全部人口的66.2%,稳步推进农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3个。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耕地面积10874.03公顷。全市建设占用耕地7.79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6.56公顷。基本农田稳定在8824公顷。

环境质量逐步改善。2010年,全市拥有环境检测站1个,完成环境污染治理投资5715万元;建成烟尘控制区4个,环境噪声达标区4个;全市废水排放总量2300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97万吨;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820吨,其中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1338吨;烟尘排放总量507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197吨;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污水处理率92.8%。年末全市拥有市级自然环境保护区2个,自然环境保护区面积达20376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19.2%。获省环保厅批准生态村称号13个,优美乡镇2个。

全市酸雨控制区面积15平方公里,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75%,空气质量优良率98%。对25家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对6家国控和省重点污染源进行了监测。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企业3家。建成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现场端共10套。

“八百里绿色行动”全面推进,覆盖了15个乡镇、105个行政村,全市共投入资金2635万元,其中退耕还林2332万元,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68万元,林业基础建设和其他费用为135万元。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3960亩,栽植绿化大苗41万株。完成林业重点工程造林267公顷,封山育林200公顷,育苗5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为56.2%,全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03平方米。

2010年共发生各类事故53起(同比下降3.64%),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14人,下降74.5%。其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1起,造成12人死亡,4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5.05万元。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2人;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无死亡人数。

十二、人民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增长较快。2010年,城市居民家庭总收入15473元,其中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78元,增加1431元,同比增长10.7%。在城市居民家庭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11018元,增加5.7%;转移性收入3146元,增加21.3%;经营性收入781元,增加322.6%,财产性收入528元,增长16.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687元,增加380元,增长11.4%,其中工资性纯收入1559元,增加368元;家庭经营纯收入1669元,减少79元;转移性和财产性纯收入459元,增加91元。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576元,增长10.4%。衣着支出下降30.1%、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增长28.9%、医疗保健类的消费下降23.5%,交通通信下降6.6,教育文化娱乐服务下降0.1%,食品类增长16.5%,居住增长108.5%,杂项商品和服务增长28.1%。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支出4582元,增长19.3%,其中,食品、衣着、居住、医疗保健、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类、其他商品及服务分别增长7.3%、13.7%、91.1%、1.8%、49.7%、59.3%和44.3%,交通通信与去年持平。农村居民年末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电话机10部,移动电话机93部。全市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0.7%,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8.2%。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0.4平方米,与去年持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8.7平方米,增加1.2平方米。

全年完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6827万元。新建城镇经济适用房0.53万平方米;新建城镇廉租住房3.23万平方米;新增城镇道路面积5.32万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12.06平方米,新增设排水管道总长12公里。城区自来水普及率达99.8%以上,燃气普及率达50.3%以上。

2010年末全市单位从业人员1.73万人。全年新增城镇就业3497人。援助就业困难对象及零就业家庭就业1074人,其中零就业家庭就业2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6%。

全市共有敬老院16所,供养五保老人705人。全市年末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83万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3780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9917人,累计发放低保金3295万元;农村低保对象840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485万元。全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00户,发放救灾救济款360万元,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城乡大病医疗救助面进一步扩大,救助农村患者1019人次,城市患者835人次,资助1.58万农村特困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0.23万城市特困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累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651万元。2010年,全市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8560人;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数3647人,;全年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4564万元;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7578人;离退休人员2423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6671人;参加工伤保险17668人,其中新增参保3806人;参加失业保险14420人,其中新增参保702人;参加生育保险11054人,其中新增参保502人。

注: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工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交通、邮电、国内贸易、金融、保险、安全生产、卫生等数据均系吉首地区口径。教育根据州教育局统计原则,州直大学、中等职业学校、州民中、吉大师院附小、州特校统计入吉首市内,其余均为吉首市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