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平阴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现有集中供养床位915张,入住五保对象832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1%,标准由每人每年2700元提高到28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700元提高到1800元。五保对象1022人,全年共支付供养资金267万元。实施大病医疗救助,为805个大病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83万元。 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全县所有乡镇、村(居)建立了慈善机构,成为全省第一个将慈善机构普及到村(居)的区县。累计募集善款3379万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23476人次,支付善款2078万元。 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规范了7个乡镇康复指导站和139个残疾人康复站。建立了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站和5个基层辅助器具服务分站。为12名残疾人开展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为20余名残疾人免费安装了假肢,为2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为8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 十二、人口与居民生活 全县人口状况。2010年全县年末户籍总人口达372741人,同比增长0.1%。全县人口出生率9.30‰,死亡率11.03‰,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1.73‰。全县男女性别比为100.3:100。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县从业人员21.53万人,增长1.3%。其中,第二产业从业人员8.2万人,增长1.8%,第三产业从业人员6.16万人,增长2.5%。全县转移农村劳动力17495人,安置城镇就业3670人,其中,困难群体就业387人。免费培训失业人员3845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6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年末城乡居民人均储蓄余额13065元,比年初增加1551元,增长13.5%。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21885元,增长15.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00元,增长9.6%。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324元,同比增长10%。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1.84:1缩小到1.83:1。 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514元,增长2.6%。其中,人均食品支出3232元,增长17.7%;人均衣着支出931元,增长19.8%;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169元,增长40.4%;人均居住支出930元,增长15.1%。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8%。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汽车20辆,摩托车60辆,电脑70台,空调器114台,电冰箱92台,移动电话186部。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3967元,同比增长7.2%,其中:人均食品支出1622元,增长3.6%;人均衣着支出188元,增长9%;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248元,增长16.7%;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638元,增长8%;人均医疗保健支出427.5元,增长16.1%。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达到40.9%。年末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汽车9辆,摩托车85辆,电脑11台,空调11台,电冰箱30台,移动电话109部,住宅电话84部,洗衣机39台,电视机116台。 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3.1平方米,与上年持平。全县农民人均居住面积35.8平方米,人均比上年增加0.2平方米。 注: 1.2010年统计数据为统计快报数或初步核算数,正式数据以出版的《平阴统计年鉴-2011》为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其增长率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指批发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和零售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5.恩格尔系数是指食品支出在消费支出中的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