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1-04-03 南充市统计局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艺术事业全面发展。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6个,文化馆10个,公共图书馆10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10个,博物馆5个。全年创新剧(节)目47个,共获国、省艺术比赛大奖14项,专业艺术院团演出1720场,开展大型群众文化活动60次。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及档案事业协调进步。拥有市级电视台1座,县级电视台6座,城乡有线电视用户97.2万户,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8.8%。有公开出版的报纸4种,公开出版杂志2种,内部资料性图书93个。全年印刷《南充日报》2488万份,《南充晚报》1164万份。年末全市共有档案馆10个。存放案卷93.33万卷,比上年增长3.6%。利用建国前档案328卷,利用建国后档案2.88万卷。

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不含村卫生室)数1946个,比上年增加159个;乡镇卫生院数472个,比上年减少2个。全市拥有执业医师6337人,比上年增加120人,增长1.9%;执业助理医师1221人,比上年减少217人,下降15.1%;注册护士5339人,比上年增加1255人,增长30.7%。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竞技体育取得新进步。全年全市举办各类正规运动会56场,参加运动会人数1.70万人。我市运动员参加世界级比赛获奖牌数6枚。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奖牌数5枚。参加省级比赛获奖牌数98枚。

十一、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

环境保护力量不断增强,环境质量稳步提高。全市环境保护机构31个。环保机构从业人员454人,比上年增加14人。全市共有国家级生态示范试点区4个,省级生态示范试点区4个。

城市空间不断拓展,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全市建成区面积154.30平方公里,比上年扩展12.80平方公里。建成区居住人口158.19万人,比上年增加12.19万人。城市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4976公顷,建成区绿地率32.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15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10.72平方米。供水总量13472万立方米。

十二、人口和就业

年末,公安户籍总人口751.72万人,比上年增加减少1.79万人。其中,男性391.50万人,女性360.22人。男女性别比为108.7:100,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其中,农业人口586.87万人,非农业人口164.85万人。全年出生人口6.52万人,死亡人口6.67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2.66‰。

年末,城镇单位从业人员25.94万人,比上年减少1.08万人;其中,在岗职工25.10万人;从业人员中,女性7.67万人。新增就业5.69万人,开发社区就业岗位1.39万个,分别比上年增长17.6%和9.3%。“4050”等救助对象实现再就业7633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5%。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38元,比上年增长14.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634元,比上年增长11.9%。其中,食品支出4378元,比上年增长7.8%。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45.4%。

农民人均纯收入4814元,比上年增收633元,增长15.1%。其中,工资性收入2029元,比上年增长15.4%;家庭经营收入2366元,比上年增长12.7%。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76元,比上年增长14.8%。其中,食品支出1806元,比上年增长13.0%。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53.5%。

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753.62亿元,比年初增长16.3%。其中,活期储蓄存款余额260.10亿元,比年初增长31.4%;定期储蓄存款余额493.52亿元,比年初增长9.7%。

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推进。年末城镇社区服务设施数495个,社区服务中心46个。全市城市“低保”家庭11.22万户,比上年减少0.02万户;“低保”人员21.67万人,比上年减少0.24万人;城市“低保”资金支出41664万元,比上年增加6028万元。农村“低保”家庭24.38万户,比上年增加1.62万户;“低保”人员48.09万人,比上年减少0.24万人;农村“低保”资金支出42117万元,比上年增加12813万元。发放农村及其他社会救济金18343万元,比上年减少58.4%。

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员)参保人数47.00万人,参加医疗保险职工人数46.7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8.60万人。征缴养老保险费22.09亿元。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22.26亿元,比上年增长31.7%。参加工伤保险职工8.80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5.89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84.94万人,比上年增长108.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达94.7%,比上年上升4.3个百分点。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南充统计年鉴—2011》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及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部分指标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