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343元,比上年增长12.6%。农牧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572元,比上年增长13.5%。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31.9%和41.4%;年末城镇居民现住房屋人均建筑面积30.9平方米,与上年持平。农牧民人均居住面积23.05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平方米。其中,农民23.24平方米,增加0.14平方米;牧民20.85平方米,增加0.89平方米。城乡居民每百户耐用品拥有量不同程度增长。 表4:城乡人民生活 项 目 计量单位 2010年 比上年增长% 城镇居民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彩色电视机 台 111 1.8 电冰箱 台 96 0.0 微波炉 台 45 0.0 洗衣机 台 97 0.0 家用电脑 台 49 0.0 摩托车 辆 32 0.0 助力车 辆 18 0.0 移动电话 部 171 0.6 摄像机 架 6 1.5 家用汽车 辆 8 0.0 农牧民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彩色电视机 台 100 3.1 电冰箱 台 49 0.0 洗衣机 台 57 1.8 摩托车 辆 66 1.5 固定电话 部 54 1.9 移动电话 部 108 20.0 十三、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各类社会福利院实有床位6111张,收养5446人。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849处。城乡居民得到国家救济的达38.6万人。享受国家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9.5万人。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由上年的226元增加到255元。全年低保资金支出3.13亿元,增长18.7%。 全市有27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9.8万离退休人员参加离退休费社会统筹,分别比上年增长3.1%和7.2%。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鉴于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因此本公报中未公布人口数据,人口数据待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正式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