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1-05-24 赤峰市统计局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343元,比上年增长12.6%。农牧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572元,比上年增长13.5%。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31.9%和41.4%;年末城镇居民现住房屋人均建筑面积30.9平方米,与上年持平。农牧民人均居住面积23.05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平方米。其中,农民23.24平方米,增加0.14平方米;牧民20.85平方米,增加0.89平方米。城乡居民每百户耐用品拥有量不同程度增长。

表4:城乡人民生活

项  目  计量单位  2010年  比上年增长%

城镇居民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彩色电视机  台  111   1.8

电冰箱  台  96  0.0

微波炉  台  45  0.0

洗衣机  台  97  0.0

家用电脑  台  49  0.0

摩托车  辆  32  0.0

助力车  辆  18  0.0

移动电话  部  171   0.6

摄像机  架  6   1.5

家用汽车  辆  8  0.0

农牧民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彩色电视机  台  100   3.1

电冰箱  台  49  0.0

洗衣机  台  57  1.8

摩托车  辆  66  1.5

固定电话  部  54  1.9

移动电话  部  108   20.0

十三、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各类社会福利院实有床位6111张,收养5446人。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849处。城乡居民得到国家救济的达38.6万人。享受国家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9.5万人。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由上年的226元增加到255元。全年低保资金支出3.13亿元,增长18.7%。

全市有27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9.8万离退休人员参加离退休费社会统筹,分别比上年增长3.1%和7.2%。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鉴于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因此本公报中未公布人口数据,人口数据待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