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象山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1-08-30 宁波市象山县统计局

生态县创建扎实推进。申报创建省级生态乡镇6个、市级生态村5个、市级环保模范单位5家、绿色学校2家,建成县级生态村30个,累计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太阳能生态处理站139座。全县投入运行的污水厂3家,处理能力达到10.5万吨/日。在建的污水厂3家,预计将在2011年投入运行,建成后全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将达到16万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全县清洁生产试点企业达到57家,累计30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事业单位达到30家。全年废水排放量2260万吨,比上年增长9.6%,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236万吨,下降30.1%;工业废气排放量710亿标立方米,增长4.4%;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2547吨,增长15.7%。环境空气质量I级天数203天,II级天数142天,III级及以下天数20天。

十一、居民生活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87元,比上年增长11.9%,剔除价格因素,增长7.4%。农渔民人均纯收入12511元,增长12.1%,剔除价格因素,增长7.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860元,增长11.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487元,增长12.9%。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29.6%,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7.6%,分别比上年下降2.9个和2.6个百分点。

“十一五”时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7%,剔除价格因素,增长9.6%。农渔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4%,剔除价格因素,增长10.8%。

十二、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户数190604户,户籍人口540330人,其中男性人口275805人。按户籍分,非农业人口111861人,农业人口428469人。全年出生人口5497人,出生率10.2‰;死亡人口3352人,死亡率6.2‰,人口自然增长率3.98‰。此外,全县暂住人口16.53万人。

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得到加强。全年新增就业人员8705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820人,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914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7140人,实际缴费人数82619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5273人和7773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74488人,增加4816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2999人,增加4737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89238人,增加11506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63376,增加6071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人数19153人,增加4137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638人,增加2399人。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3045人,增加74243人。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1418人,增加9148人。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513人,增加2528人。外来务工人员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322人,增加1179人。外来务工人员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8811人,增加2777人。

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年末全县社会福利院、敬老院20所,床位1817张,收养1323人。全县有低保对象11446人,其中农村10731人,全年支出低保金2072万元,比上年增长19.8%,城乡低保覆盖率达100%。全县共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700户,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家庭861户,经济适用房制度实施家庭358户,分别比上年增长13.9%和33.1%。县慈善总会募集善款2057万元,各类救助支出122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5%和23.4%。受助人数12300人,比上年增长77.9%。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年度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额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全部国有和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