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宜丰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1-09-05 宜春市宜丰县统计局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2010年全县各类社会福利机构19个,福利院床位数1584张,年末在院人数1548人,全年在院总人天数489664人天。

社会救济体系进一步健全。继续实施“321”扶贫工程,推动了农村低保工作,城镇低保标准有所提高。全年社会救济总人数19588人。其中,8957名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发放低保资金1792万元,基本实了应保尽保。各类享受优待优抚对象户数842户,发放优待金84万元。安置退役军人、复员干部共计147人。

民生工程稳步实施,建设廉租房192套,发放社保资金1.55亿元、低保资金2784.4万元、新农合补偿资金2478万元,城镇新增就业8247人。

十二、生态与环境保护

节能减排取得成效,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6%,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分别减排105吨、93吨,被评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县。

园林绿化工作快速发展。县城绿地面积144公顷,绿地覆盖率39.44%,绿地率35.87%,人均公用绿地面积12.16平方米。

全县森林覆盖率70.1%,空气质量二级,水质二级。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