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1-10-21 榆林市榆阳区统计局

注:(1)本公报部分指标为初步统计数,最终以统计年鉴中数据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以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查GDP最终核算数据为基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

(3)增长速度计算以上年同期为基期。

(4)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及所占比重依据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按照企业资本构成及行业实现产值所占比例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