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2-02-10 阳江市统计局

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卫生机构(含诊所)404个,同比增加16个,其中,县级以上医院3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乡镇卫生院38个,妇幼保健院4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个,其他卫生机构310个;全市各类卫生机构年末实有床位7207张,增加838张,其中,医院3287张,乡镇卫生院1561张,妇幼保健院549张,其它卫生机构1810张。年末全市卫生机构共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9161人,增加92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095人,注册护士2837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加快,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100%,提高0.3个百分点。

体育事业稳步推进,国家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得到有效贯彻实施,群众体育运动蓬勃发展。

十一、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37元,同比增长15.0%。农民人均纯收入7687元,增长15.5%。城乡居民宜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18万人,与上年持平;社会养老保险34.5万人,增长10.7%;工伤保险18万人,增长5.5%;生育保险14.1万人,增长7.4%;基本医疗保险22.8万人,增长13.7%。全年征收社会保险基金12.5亿元,增长35%。年末全市基金余额21.1亿元,增长17.0%。

年末全市有各类社会福利院5间,床位1258张;敬老院51间,在院人数1486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巩固中提高,低保保障面扩大,全市得到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3万人。城镇社区服务和农村服务网络日趋完善。

全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205人/亿元,比省下达的0.258人/亿元任务指标低0.053人/亿元。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死亡率为0.72人/十万人,比省下达的0.79人/十万人任务指标低0.07人/十万人;道路交通死亡率为2.14人/万辆,比省下达的2.24人/万辆任务指标低0.1人/万辆。

十二、人口和环境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45万人,同比增长1%。全年出生率12.77‰,死亡率5.59‰,自然增长率7.17‰。

年末全市环境保护系统机构27个,人员400人。全市共建成烟尘控制区4个,面积92.1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4个,面积80.0平方公里。

全年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等级;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全市拥有自然保护区22个,总面积461.3平方公里。本年环评制度执行率100%。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预测数。

2、地区生产总值、三大产业增加值、工农业总产值和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行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和可比价格两种方法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各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倍数”的表述:运用倍数时,要注意用词的准确性。如:从100增加到200可表述为:(1)增长1倍;(2)是原来的2倍;(3)翻一番。从100增加到300可表述为:(1)增长2倍;(2)是原来的3倍。从100增加到400可表述为:(1)增长3倍;(2)是原来的4倍;(3)翻两番。

5、“番”的表述:翻一番,就是从100增加到200;翻两番,就是从100增加到400;翻三番,就是从100增加到800。“番”是按几何级数计算的,“倍”是按算术级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