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兴城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2)

2012-03-26 葫芦岛市兴城市统计局

目前,我市城区绿化面积已达1137公顷,绿化覆盖面积1189公顷,绿化覆盖率为41.9%,公共绿地面积162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城市环卫投入,新购置环卫专用车17台,新建垃圾点44个、垃圾箱235个,新增保洁人员439人,新增保洁面积193万平方米,城市整体形象得到进一步改变。

从全年我市环境质量总体情况看,城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优良天数比例达到了91%以上;地表水水质持续好转,Ⅱ—Ⅲ类水质断面此例明显上升,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呈明显下降趋势;省控重点污染源达标率为100%;城市环境噪声达标率为100%;近海海域水质达到了Ⅱ类水体标准;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工业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全年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1928吨,二氧化硫削减97吨。

九、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

2010年我市科技事业稳步发展,全年共申请专利21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同时另申报市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2项。今年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已达6家,高新产品9项。工业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申报2010年辽宁省引进海外研发团队项目获准立项。

2010年,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良好。年末全市拥有各级中小学校189所。其中,新建学校5所;全市在校学生63080人。其中高中在校生8784人,增加144人;初中在校生19106人,减少983人;小学在校生35190人,减少574人。2010年,本年度我市为省内外各类大中专院校输送新生2765人,其中:本科生1286人,专科生1479人。

本年新建校舍面积12481平方米,投入资金1344万元,减少危房3836平方米。

我市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年内市政府加大了发展体育事业的投资力度,对体育场馆、健身广场的设施投入及体育管理的经费投入24万元,目前已有34个村建成了高标准的村级全民健身广场。全民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空前高涨。本年成功举办了兴城市第五届全民运动会。

我市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良好。今年我市以各种形式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送书达到2000册、春联500多条和多场文艺节目。组织“兴城满族大秧歌”到乡镇现场演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年内进一步完善乡镇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东辛庄镇、羊安乡、元台子乡、郭家镇、南大乡等五家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已经完成,其余14个综合文化站开工的前期工作也准备完毕,已经陆续开工。82个农家书屋的建设工作全部完成。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以来,突出中心,关注民生,新闻宣传实现新突破。今年以来我们全力报到了人大政协两会组召开盛况,采制了“两会倒计时”,“提案追踪”“代表议事”“委员建言”等系列报道,完成了招商引资、扶贫帮困等20多项主题的报道,对推动全市各项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农村有线电视入户达6万户,传送46套高质量的电视节目。年内新发展有线电视用户5000多户。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

2010年,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城乡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年内筹集资金1000万元,对8家乡级卫生院进行了改造;投资3800万元,新建1.5万平方米的市医院内科病房综合楼。

2010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达95%,人均筹资额提高到150元,筹资总额5822万元。积极完善和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比例,把报销封顶线由去年3万元提高到4万元,大病特困封顶补偿由去年4万元提高到6万元,提高了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扩大了受益面。2010年全年补偿额达5702万元,基金使用率达98%以上,综合补偿比为45%。

年末全市拥有各类卫生机构48个,拥有床位1355张,剔除疗养院医务人员,我市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技术人员1699人。

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加强,自觉接受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3件,政协委员提案140件。

城乡居民素质和文明程度普遍提高,捐款109.2万元,支援玉树灾后重建;捐款509.5万元,支援我市灾后生产自救。国防教育和人民防空扎实推进,双拥共建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公共安全建设得到加强。全年投入资金1600余万元,新建看守所、拘留所并投入使用;投入资金950万元,新购置警车38台,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4655个;组建特警突击中队,择优录用警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59人,配备校园保安246人。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

十、人民生活、社会保障与安全生产

年末全市总人口551167人,非农人口134601人;非农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4.4%;农村人口416566人,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75.6%。全年出生人口3481人,人口出生率为6.33‰;死亡人口2549人,死亡率为4.63‰;自然增长率为1.69‰;计划生育率为92.4%。

城乡居民生活收入不断增加,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52170万元,剔除不可比因素,比上年增长26.1%;在岗职工人均工资20367元,比上年增长20.3%;年末全市在岗职工人数为25873人,比上年增长9.7%。

我市抽样调查显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6455元/人,比上年增长18.2%。

2010年,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年实现实名制就业879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实现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工作目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实名制有组织劳务输出7195人。

我市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扩面工作进展顺利,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05953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5453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人数50500人。

全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8628人,扩面参保人数2464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7512人,新增1004人,征收失业保险费594万元,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全市27个乡镇(街道)、266个村及社区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率达到100%。

2010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市27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安监站。

2010年,全市累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46起,死亡2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7.9%、37.5%,但本年度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各项指标均在市控制指标之内。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50%,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持平;道路交通事故23起,死亡1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64.2%、46.1%;消防火灾事故20起,无人员伤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