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2-03-23 陇南市统计局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1年末,全市总人口283.17万人,比上年增加1.71万人,出生率12.99‰,死亡率6.74‰,人口自然增长率6.25‰。常住人口256.0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4.8万人,城镇化率为21.40%。

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123.59元,比上年增长14.13%;农民人均纯收入2621元,比上年增长14%。

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44176万人,下降8.6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38412万人,增长3.1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63688万人,增长0.012%;养老保险51146万人,下降25.61%;工伤保险41097万人,增长14.97%。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21万人,发放低保金10184亿元;农村低保对象46.92万人,发放低保金4.4027亿元。

十二、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全市有环保机构10个,环境监测站2个,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2757吨内,降低1.4%;化学需氧量控制在36218吨内,下降2.39%。区域内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6.7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9.1分贝。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50起,同比下降31.19%;事故死亡79人,下降46.42%;受伤166人,下降38.75%。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75.8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09起,同比下降38.76%;死亡68人,下降51.08%;受伤165人,下降38.89%。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66万元。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陇南发展年鉴--2012》为准;

2、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交通、邮电、旅游、招商、外经、环保、安监、金融、保险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