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麻江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2)

2012-03-11 黔东南州麻江县统计局

旅游业取得较好的成绩。全年共接待接待游客人数148.82万人次,同比增长26.4%;综合收入8.7亿元,同比增长53.98%。

七、财政、税收、金融和保险

财政收支保持平稳增长。全年全县财政总收入达到23588万元,比上年增长54.36%,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1819万元,增长72.72%;财政支出93272万元,增长44.14%。

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较快增长。2011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11525万元,比年初增加46321万元,同比增长28%。其中城乡居民储蓄余额134415万元,同比增长38.96%;各项贷款余额107953万元,比年初增加12039万元,增长12.55%,其中:短期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6215万元,中长期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8568万元。

保险业有所发展。全年全县各类保险公司全部保费收入2229万元,比上年增长18.31%。其中:财产保险收入699万元,增长25.95%;人身保险费收入1530万元,增长15.12%。全年全县赔款支出469万元,增长18.75%,其中财产险赔付金额205万元,上升1.5%;人身险赔付金额264万元,比上年增加36.79%。

八、教育、卫生和体育

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全县有普通中学12所,在校学生13212人;专任教师854人;普通小学63所,专任教师1019人,在校学生,15744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03%;幼儿园18所,其中民办幼儿园15所,专任教师94人,在园幼儿5375人。

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全县拥有医疗卫生机构14个,其中:医院1个,乡镇卫生院9个,妇幼保健站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所。全县实有医院病床472张;卫生技术人员709人,其中:执业医师131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行,全县参合人数达到193250人,参合率为97.8%,全年共有154345人获得新农合医疗补助,补助总资额达1885.09万元,同比增长32.65%。

体育事业取得很好的成绩。我县龙舟队赴四川省成都·金堂站参加2011年“清凤杯”中国龙舟公开赛,获得了公开组500米直道赛第三名、公开组200米直道赛第三名、公开组总成绩第三名。龙舟男女队参加2011年“万泽·太湖庄园杯”中国龙舟公开赛(武进站)暨第十届世界龙舟锦标赛选拔赛,获得了男子组500米直道赛第二名、女子组3000米环绕赛第二名、女子组22人龙舟200米直道赛第二名、女子组12人龙舟200米直道赛第二名、女子组500米直道赛第二名、女子组总成绩第二名、男子组总成绩第四名。

我县男女龙舟队代表贵州省参加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运动会,以女子小龙舟250米直道竞速第一名、女子500米标准龙舟第一名、女子800米标准龙舟第一名、女子1000米标准龙舟第一名、女子5000米环绕赛第一名、男子500米标准龙舟项目第一名、男子800米标准龙舟第一名、男子5000米环绕赛第一名、男子1000米标准龙舟第一名、男女混合500米标准龙舟第一名、男女混合800米标准龙舟第一名、男女混合1000米标准龙舟第一名获得了12个一等奖。同时,由我县畲族粑槽舞改编的竞技舞蹈“啊扎猛”在此次比赛中也荣获表演项目二等奖。为贵州人民争了光、为黔东南和麻江人民赢得了荣誉。

九、人口及人民生活

2011年,全县人口出生率为12.26‰,死亡率为7.0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19‰。公安户籍人口58660户、214572万人,其中:男112631人、女101941人;少数民族169313人;农业人口197040人、非农人口17532人。常住人口16.5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61万人。

城乡居民收入增加,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3764元,比上年实际增长21.2%。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0265.8元。

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一步推进。年末全县从业人员11.60万人,与上年相比,下降8.1%。全年新增就业人员1342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22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

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的进展。全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数276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45人,比上年增加102%。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8223人,比上年增长1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8596人,增长40%;启动了生育保险工作,参保人数4403人。

社会福利和救助事业健康发展。2011年,城低保900户,1697人,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54.9413万元;农村低保17949户,49062人,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796.4266万元。下拨救济粮54.205万公斤,灾民困难建房补助金323户115.7万元,水泥14吨;旱灾困难群众救济金30万元;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金1323人360.8502万元(其中城镇104人30.1139万元);发放社会救济对象(五保户、90岁以上老人、优抚对象)参加2012年农村合作医疗补助金1640人8.2万元;在全县开展抗旱救灾捐赠和向望谟水灾地区灾民捐款活动,全县共收到捐款3.9859万元,(其中:向龙山白岩火灾受灾户捐款1.3221万元,向望谟水灾地区灾民捐款2.6638万元);发放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52292人537.079万元(其中优抚对象733人131940元);发放白内障患者康复补助金71人0.71万元;城乡低保对象临时价格补贴18849户50759人764.315万元。全县共销售福利彩票514.1万元。

全年全县生产事故起数9起,比上年下降52.63%,死亡人数15人,比上年下降48.28%。其中,道路交通事故6起,死亡人数11人;其他事故起数3起,死亡人数4人。

2011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基础产业得到加强,结构调整不断优化,效益不断提高,民生问题不断改善,整个经济社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经济社会发展中,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总量小,发展速度慢、发展方式粗放;工业化水平低,规模小,产业、产品结构单一,科技创新能力弱;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农业基础薄弱,人民生活水平还不高;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注:1、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半年以上)的人口。常住人口为州统计局根据人口普查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推算反馈。

4、出生率、死亡率、人口自然增长率由县计生局提供。